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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500,709.81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6,488,199.7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888,528.91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4,02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该预案结合了对股东的回报和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财务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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