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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宏裕包材拟启动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22-051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宏裕包材拟启动非公开定向

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裕包材)拟启动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1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5万元。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以实际认购为准。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宏裕包材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的股票,认购总金额672.75万元人民币,认购股份数量为65万股。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宏裕包材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宏裕包材业务发展需要,为增加其营运资金的规模、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整体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宏裕包材拟启动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董事会拟授权公司及宏裕包材管理层启动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宏裕包材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宏裕包材的控制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宏裕包材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宏裕包材成立于1998年11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地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桔乡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石如金,公司主营彩印复合包材产品、透气膜及注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下游行业客户提供塑料彩印复合膜、食品级注塑容器以及透气膜产品。

(二)股权结构

宏裕包材于2016年5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37174,截至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39,000,00065.0000%
席大凤17,999,80029.9997%
宜昌夷陵城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875,0003.1250%
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25,0001.8750%
新余市昊颖工贸有限公司2000.0003%

(三)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74,064.6158,419.63
负债总额42,119.7930,238.51
净资产31,944.8328,181.12
营业收入59,763.8352,330.62
净利润3,763.717,110.42

二、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一)发行目的

宏裕包材拟通过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和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同时扩大股本规模。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事宜尚需经宏裕包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全国股转系统自律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合计60,000,000100.00%

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35元/股。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的价格综合考虑了宏裕包材所处行业、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前景、每股净资产、市盈率及国有控股等多方面因素,以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并与发行对象沟通后最终确定。

根据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联合中和评报字(2022)第6102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论,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61,993.86万元,对应每股净资产为10.33元。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席大凤、宜昌夷陵城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宏裕包材的前十大股东。

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六)发行数量及募集金额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1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650,0006,727,500.00
2席大凤300,0003,105,000.00
3宜昌夷陵城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1,300323,955.00
4太一(宜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700193,545.00
合计1,000,00010,350,000.00

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 1,00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50,000元。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以实际认购为准。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的股票不涉及法定限售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宏裕包材流动资金。

(九)发行前后宏裕包材控制权变动情况

类型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预计)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认购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39,000,00065%650,00039,650,00065%

本次发行前,公司持有宏裕包材65%股份,系宏裕包材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系宏裕包材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依旧持有宏裕包材65%股份,仍为宏裕包材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仍为宏裕包材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发行前后宏裕包材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十)公司认购宏裕包材定向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宏裕包材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的股票,认购总金额672.75万元人民币,认购股份数量为

65万股。

三、相关授权说明

公司同意授权宏裕包材董事会全权依法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对具体方案作出相应的调整;办理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备等事宜;编制、修改、补充、提交、签署和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文件、协议等;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宏裕包材股东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宏裕包材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宏裕包材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有利于保障宏裕包材经营的正常发展,提升宏裕包材整体经营能力,增加宏裕包材的综合竞争力,为宏裕包材后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公司作为宏裕包材的控股股东,股东权益将受到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宏裕包材启动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有利于保障其经营的正常发展,提升整体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持续推动公司的稳健、健康发展,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宏裕包材启动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宏裕包材启动非公开定向股票能有效促进宏裕包材的发展,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宏裕包材启动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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