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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西藏天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022年4月15日,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天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

数进行追溯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此次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科目累积影响金额重分类的内容和原因
合并报表(元)母公司报表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329,824,815.900.00
营业成本329,824,815.900.00

四、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即对合并报表中销售费用调减329,824,815.90元,营业成本调增329,824,815.90元。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会计政策变更。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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