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4月15日独立董事沟通会上收到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专项汇报,经过认真审议,现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我们通过跟踪、了解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及其2021年度开展的审计工作、审阅其出具的报告后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2022年4月16日
祁和刚 | 胡劲为 | 朱 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