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ingyi Metal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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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颁布的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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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颁布的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元) | |
2020年度 | |||
公司 | 母公司 | ||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销售费用 | -5,065,716.99 | 无 |
营业成本 | 5,065,716.99 | 无 |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相关科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相关科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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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相关科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