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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35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T1-35F。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49,992,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06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32,27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96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716,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380%。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716,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716,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380%。

5、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8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5,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0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5,087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6%。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余宇先生、王豪杰先生、张瑞先生、祝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余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59,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83,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414%。

余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豪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54,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78,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32%。

王豪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瑞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59,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83,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414%。

张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祝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60,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84,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471%。

祝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余茂鑫生先、杨帆女士、周婧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余茂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54,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78,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32%。

余茂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杨帆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59,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7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83,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414%。

杨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周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54,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78,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32%。

周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玮女士、刘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张玮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49,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5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73,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6884%。

张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刘婧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59,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7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83,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24.7414%。刘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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