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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廖卫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廖卫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廖卫平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廖卫平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即2023年5月6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廖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由于廖卫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廖卫平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廖卫平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廖卫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廖卫平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江先生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陈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和提名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对提名陈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江已按照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陈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5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陈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生,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8年就职于江苏沉浮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19年至今就职于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并任专职律师。陈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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