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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162,880.74元,按照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568,157.98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3,805,930.09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86,552,643.32元。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的主要内容为: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5日,公司股本总数为368,124,0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087,441.92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 2022年4月15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各种原因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计划及现金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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