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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公司发展大计,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任务。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经营情况

2021年国际国内复经济环境复杂,上游原料价格上涨以及物流成本大幅上涨,农药产品价格涨跌不一。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抓安全、保生产、促销售、重基建”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市场销售和工程项目建设。2021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76,471.77万元,同比增长25.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53.49万元,同比增长27.48%,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86,525.31万元,较年初增长20.98%,负债总额为235,542.79万元,较年初增长80.52%,主要系加快推进长青湖北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增加了固定资产贷款;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9,839.57万元,较年初增长3.31%。报告期内,公司着手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落实安全、环保管理,车间产能得到有效释放

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继续完善安全、环保制度,通过开展内部自查和外部检查等方式,组织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强化环保设施现场管理,提高三废处理运行效率。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倡导员工春节期间就地过年,努力克服新冠疫情、能耗双控带来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各生产基地基本达满负荷生产状态。

2、勤跑市场、抢抓订单,销售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面对2021年复杂多变的农药市场行情,产品价格涨跌不一,销售部门紧盯市场需求,根据材料价格走势以及能耗双控影响,灵活制定销售策略,主动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抢抓订单,合理安排发货和回款,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2021年出口业务实现销售207,641.69万元,同比增长27.72%,国内业务实现销售168,830.08万元,同比增长22.12%。合理调配产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2021年杀菌剂系列产品实现销售46,073.22万元,同比增长49.89%。

3、注重基建、安装调试,为业绩增长提供保障

2021年公司全力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以及长青湖北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注重施工细节,严把工程质量关。截止2021年末,长青南通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投入试生产;长青湖北生产基地年产2000吨2,6-二异丙基苯胺项目、年产2000吨功夫菊酯原药项目已投入试生产,年产600吨氟虫腈原药项目进入试压试漏阶段,年产3000吨噻虫嗪原药项目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可转债募投项目以及长青湖北生产基地的建成投产为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4、开展自查、强化责任,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活动,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2021年12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求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明确界定了董事会与管理层的职责与分工,强调各自发挥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职能,恪尽职守,分工合作,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如下:

1、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0年度述职报告》;

(2)《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披露;

(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2)《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8)《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召集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如下:

1、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2、2021年1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于国权5502
黄南章5502
孙霞林5502
杜刚5502
孙叔宝4131
王韧4131
龚新海5322
李钟华1010
骆广生1100

(四)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了2次会议,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开了1次会议,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3)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每季度定期召开内部审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年报审计过程中,参加2次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会计师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沟通,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对2020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综合评估,认为会计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了3次会议,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阅了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和任职资格,并发表审核意见。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电话、邮件和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公司战略制定、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股权激励计划、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信息披露报告流转、审核、披露程序、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投资者关系信息沟通,信息保密,信息知情人登记,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进行披露;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指导并督促下属子公司建立和完善了配合公司搞好信息披露管

理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并认真做好每次接待的资料记录;设立并披露董事会秘书信箱和投资者咨询热线,指定专人负责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在公司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上建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并指定专人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和更新专栏内容;积极、主动地联系、倾听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

2020年度公司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A级。

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生产和销售,加快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和长青湖北生产基地的建设,不断培养与扩大专业化的营销队伍,强化多层次、差异化、特色化的品牌体系建设,纵向延伸产品服务的深度,实现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公司确定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为48亿元,较2021年增长

27.50%,力争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同步增长。(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董事会围绕2022年经营目标,立足当前、乘势而上,全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抢抓机遇,保证销售目标实现

面对2022年复杂多变的农药市场行情,销售部门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掌握市场行情,抢抓订单,合理安排发货。2022年要加大公司重点产品的推广力度,以多品种来扩大销售,挖掘新客户、新市场。登记部门要提前筹划,有序开展境内外登记工作,为公司产品的后续销售奠定基础。

2、重视安全,保证生产有序进行

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持续完善安全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开展内部自查和外部检查等方式,组织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环保设施现场管理,提高三废处理运行效率,通过优化工艺实现资源的再回收利用,从而减少三废的排放量,持续提升公司的清

洁生产水平。

3、提前谋划,保证后劲持续增强

2022年要加快推进长青湖北生产基地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建设,促进早日建成达产增效;同时做好公司后续建设项目的研发工作,做好放大生产前的中试试验,要明确责任分工并细化保障措施,筛选工艺路线,定期分析、总结研发进展,确保工艺成熟、可靠,适合产业化生产。

4、强化管理,保证责任制度落实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2022年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梳理业务流程,从生产管理、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总之,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为公司治理、战略、经营、管理的规范和发展而忠实勤勉履职。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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