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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2-033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5,332,187股,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2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5,322,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24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张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11%。

表决结果:张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铁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李铁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白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白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田少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田少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王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李智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32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21%。

表决结果:李智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55,329,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79%。

表决结果:王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卢万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同意155,329,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89%。

表决结果:卢万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建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同意155,329,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89%。

表决结果:王建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余光瑞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55,32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88%。

表决结果:余光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肖俊民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55,329,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9%。

表决结果:肖俊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选举刘雨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55,329,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9%。

表决结果:刘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3名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2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秋玲、任月明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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