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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12021.01.25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1.01.30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02.25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21.03.0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并成立苏州子公司的议案
52021.03.29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1.04.1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72021.04.19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1.05.20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及股票期权数量和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行权价格的议案
92021.08.04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2021.10.25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2021.12.13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运作,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董事职责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审核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等。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行稳健,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董事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并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有效执行,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尽职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1、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3、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公司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财产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防范或有风险。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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