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普利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8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个人的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用途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增加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3、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亚东(签字)

樊德珠(签字)

潘磊(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