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7.00万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截至2020年8月25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253,113.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6,746,886.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补充流动资金149.22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34.43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684.0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3,990.66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到投资收益425.1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0.96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4,566.7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13,566.7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8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三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中国建设银行机构调整原因,2021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外,其他内容不变。此次重新签订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年10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年10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308020029200204431 | 126,773,925.4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 11510078801000001471 | 8,859,495.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308020029200194471 | 28,889.8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 11510078801100001153 | 3,809.5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 | 34050166860800000884 | 1,238.56 |
合 计 | 135,667,358.47 |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3,684.0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场地内变更为经开区西湖三路以北、天门山大道以东、黄山大道以西地块。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已经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原证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报告认为,精达股份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7,674.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83.65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684.0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 | 否 | 32,400.00 | 32,395.71 | 32,395.71 | 512.69 | 21,434.09 | -10,961.62 | 66.16 | 2022年6月 | 2,976.06 注1 | 否 注2 | 否 | |||
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 | 否 | 26,300.00 | 26,300.00 | 26,300.00 | 3,121.74 | 3,121.74 | -23,178.26 | 11.87 | — | 不适用 | 否 注3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18,978.98 | 18,978.98 | 149.22 | 19,128.20 | 149.22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78,700.00 | 77,674.69 | 77,674.69 | 3,783.65 | 43,684.03 | -33,990.6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0,921.4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2330号《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1,00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促进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所有已到期的现金管理均已按期赎回,募集资金闲置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见以上说明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 1: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止,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累计实现效益 2,976.06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效益。注2: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的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财务费用支出增加、因疫情原因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不饱和等原因,导致项目效益尚未达到预计效益。注 3: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尚未完工投入使用,尚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