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顺控发展合并层面实现净利润367,093,825.47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350,617.52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990,191,354.94元。
其中,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层面实现净利润113,001,850.22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300,185.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8,575,690.37元,减去2021年内实际发放的现金股利76,572,321.0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333,705,034.53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拟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17,518,7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7元(含税),不送红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78,424,878.71元,母公司报表中剩余未分配利润255,280,155.82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派发现金总额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当前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承诺。同时,亦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 本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