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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关于投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一、交易进展基本情况

为充分提升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投资公司”)于2021年4月1日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购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2,000万份,业绩比较基准7.1%/年,期限12个月,兑付日为到期日后10个工作日内,约定到期时核算支付收益。该信托计划具有持有项目公司(系“中山市普力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抵押、股权质押、保证担保以及项目公司全面监管、共管项目公司公章印鉴及网银ukey等保障措施。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收到中融信托发来的《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管理报告》,文件显示:

“近期受托人一直与项目公司等相关方沟通协商,以督促相关方及时足额履行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但截至公告日,项目公司等相关方仍未能如约履行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担保方也尚未履行担保,预计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不能如期获得足额分配。根据《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A类、封闭式)》第 3.7条约定,本信托计划A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类信托单位自动进入延长期。根据项目公司及相关方申请,本信托计划项下存续的全部信托单位预计展期25个月,预计展期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原则如下:

1、针对 2022年3月31日之前的信托收益,预计在2022年4月15日和 2022年4月30日之前分两笔支付,受托人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按业绩比较基准7.5%/年对全体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

2、后续款项,预计自2022年5月开始,项目公司及相关方每月均需向受托人支付一定额度的投资本金,并计划在2024年4月(含当月)前向受托人支付完毕全部投资本金及剩余全部投资收益,其中2023年4月(含当月)之前,项目公司及相关方预计将支付不低于6亿元的投资本金;2024年4月(含当月)之前,项目公司及相关方预计将支付剩余全部投资本金及剩余全部投资收益。

受托人预计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按各受益人持有存续信托单位份额占全部存续信托单位份额的比例对全体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截至本公告日,混凝土投资公司已收到该信托产品的第一笔到期收益分配款54.40万元,信托产品本金和剩余到期收益及展期期间剩余投资收益将按展期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进行回收,信托产品发生延期支付情况。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理财产品兑付情况,加强与中融信托的沟通,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公司保留采用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该信托产品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鉴于2021年下半年以来的房企流动性普遍吃紧等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结合操盘房企的信托机构资信和外部信用评级等变化,不再考虑其预期收益,在2021年底以该信托产品的投资本金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年末公允价值进行列报,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855.85万元。

为防范地产类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公司从2021年下半年起暂停了地产类信托产品投资。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24个,存量产品余额为25,500万元。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16个,存量产品

余额为15,873.88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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