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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华熙生物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4月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 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4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3

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4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

议案七 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6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0

议案九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1

议案十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2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 33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34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5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36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7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保障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自2022年3月以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状态,防疫形势严峻,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配合北京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等),符合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的人员方可进入会场参加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理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会议主持人将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了顺利参加股东大会,建议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并按规定出示会议登记所需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董事会将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如需)。

四、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请参会人员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为静音模式,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五、会议将按照会议通知上议案所列顺序进行审议、表决。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宣布现场投票表决情况,并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按股东大会通知所示投票方式填写表决票,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或委托代理的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安排现场参会股东的往返交通及住宿等事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6日 14点00分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6层会议室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4月26日)的9:15-15:00。

5、 股东大会召集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2、 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2:00准时开始,并同时终止现场登记

3、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并向大会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 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与律师一同计票;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一同监票

5、 逐项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2.01关于选举赵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2关于选举郭学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3关于选举郭珈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4关于选举李亦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5关于选举樊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6关于选举邹松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王颖千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2关于选举陈关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3关于选举曹富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4.01关于选举于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4.02关于选举赵长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 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7、 就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8、 与会股东就议案逐项表决

9、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10、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1、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 签署会议文件

13、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1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后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经营情况

2021年,全国GDP初步核算数据为1143670亿元,同比增长8.1%,中国经济在疫情反复中逐步恢复。

2021年,公司顺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透明质酸钠扩大使用范围至普通食品的政策契机,开始搭建功能性食品团队,将消费品板块业务从功能性护肤品扩展至功能性食品,构建了生物活性物、医疗终端产品、功能性护肤品、功能性食品“四轮驱动”的多元化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根据市场竞争情况、业务发展阶段、自身竞争优势等,制定实施适配各自板块的发展战略,实现营业收入49.48亿元,同比增幅87.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亿元,同比增幅21.13%。

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全部董事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度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董监高薪酬、2021年中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实施进展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规划调整、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组织架构调整等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3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78元/股,向20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38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1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3名激励对象授予96万股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归属设置了任职时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预计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2、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及《关于增加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经综合考虑现有及储备产能释放节奏、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进行了规划调整,暂不建设天津项目中透明质酸次抛原液、透明质酸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该规划调整为公司根据产能情况以及终端产品市场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董事会同意该规划调整。

由于研发项目和研发人员数量快速增长,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济南厂区原有空间已无法满足研发需求,考虑到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高科技创新园(以下简称“高科技创新园”)提供的科技资源、人才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公司选取了高科技创新园作为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增加为满足公司研发实际需求,新实施地点高科技创新园的各项优惠政策,有利于公司研发实力的提升以及研发成果的转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高科技创新园增加为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地点。

3、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天津项目因设备调试周期略有延长、产线的部分设计建造须按照国家最新标准进行调整升级等原因,预计将于2022年4月

前,完成调整升级工作并正式投入生产。该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为公司根据天津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经审慎论证做出,仅涉及天津项目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天津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

4、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约为15.02亿元,募集资金整体投入进度约为66.78%,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入约2,651.03万元。

报告期内,为了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5、公司治理情况

2021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各位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勤勉尽职,诚信行事,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

信息披露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信息披露保密机制完

善,未发生信息泄密或内幕交易等情形,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其他内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注重投资者沟通,设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接听投资者电话及邮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了投资者信息需求。

6、股东大会召集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4次股东大会,包括3次临时股东大会及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及监事改选、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调整等事项,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独立的履行了职责,未出现影响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情形,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同时作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提名任命、董监高薪酬、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规划调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事项严守把关,维护了公司利益,尤其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年度事项、2021年中期报告等事项,同时就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事项、审计师关注的重要领域、建议关注事项等与审计师通过适当方式沟通,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投项目投资效益、营销费用大幅增长、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关注,并对公司提出了加强研发、增强科创属性、加强经营效益内部审计、改善利润增长滞后收入增长等经营建议。

2、提名委员会

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三次会议,分别就李亦争先生出任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高屹女士出任副总经理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两次会议,分别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董监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委员会委员就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基准及考核办法、股票激励计划的草拟过程、研发人员激励对象的授予原则、授予价的定价原则等进行了关注,并提出股权激励注重长期激励效果,应向对公司有长期影响的核心研发人员倾斜。

4、战略委员会

2021年度,战略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战略的议案》,听取并研究了公司发展战略。

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继续勤勉履责,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深化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确保科学高效、合法合规的做出决策;进一步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无阻碍沟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作用,制定、完善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2年3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经审计后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报告,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1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后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1、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 年度本期比上期增(%)
营业收入494,777.38263,273.4087.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3.4664,583.9221.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605.9670,512.0780.97
资产总额750,374.02571,689.4331.26
股本48,000.0048,0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5,843.9264,701.4617.22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 年度2020 年度增减额增减率(%)
货币资金180,663.62139,031.3741,632.2629.94
交易性金融资产84,689.4072,269.6612,419.7417.19
应收账款39,663.6137,236.542,427.076.52
应收款项融资95.001,185.62-1,090.62-91.99
预付账款8,818.264,467.684,350.5997.38
其他应收款2,890.153,469.52-579.37-16.70
存货70,913.2647,676.6323,236.6248.74
其他流动资产10,219.0660,543.44-50,324.38-83.12
固定资产160,916.2962,665.0898,251.21156.79
在建工程51,672.3761,810.93-10,138.55-16.40
无形资产46,726.1142,673.824,052.309.50
使用权资产11,686.7411,686.74
长期待摊费用3,184.671,564.201,620.47103.60
递延所得税资产24,611.439,300.1115,311.32164.64
其他非流动资产44,545.7518,063.6726,482.07146.60

2021年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31.37%,主要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29.94%,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87.93%,同时公司保持了严格的销售信用政策,销售收入收回的货币资金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项目增加17.19%,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末未到期金额增加形成。

3、应收账款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6.52%,未发生重大变动。

4、应收款项融资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91.99%,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减少导致。

5、预付款项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97.38%,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采购导致的预付存货采购款和费用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6.70%,主要系本期末往来款和期末员工备用金减少所致。

7、存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48.74%,主要系本期公司原材料及产品备货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83.12%,主要系本期末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较上期

减少所致。

9、固定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56.7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项目完工导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转固增加以及收购东营佛思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合并其固定资产所致。10、在建工程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6.4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部分项目完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转固所致。

11、无形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9.50%,主要系收购东营佛思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合并其无形资产所致。

12、使用权资产

本项目是由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租入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所致。

13、长期待摊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03.6%,主要系新增租入的房屋建筑物的装修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64.64%,主要系主要系坏账准备、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存货跌价暂时性差异、股权激励费用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46.60%,主要系工程项目建设的预付设备款以及期末未到期的一年以上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差额同比增减%
短期借款2,407.50-2,407.50-100.00
应付票据4,686.404,686.40
应付账款64,385.2319,693.4644,691.80226.94
合同负债5,082.794,339.72743.1017.12
应付职工薪酬30,408.5314,390.6716,017.90111.31
应交税费21,167.337,176.4513,990.90194.96
其他应付款5,110.756,936.43-1,825.70-26.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606.448,606.40
长期借款14,418.0314,418.00
租赁负债6,976.976,977.00
递延收益18,270.5114,134.994,135.5029.26

2021年负债总额较上年增加158.72%,主要原因如下:

1、短期借款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100%,主要系法国子公司Revitacare延长经营借款将短期借款转至长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

本项目增加,主要系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项所致。

3、应付账款

本项目较上年增长 226.94%,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持续上涨,存货采购增加导致应付货款增加、募投项目建设导致的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以及费用支出增加导致的应付费用款增加所致。

4、合同负债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7.12%,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11.31%,主要系本期员工人数增加及年终奖金增加导致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6、其他应付款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26.32%,主要系期末未付的员工报销款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项目增加主要是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到该科目所致。

8、长期借款

本项目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收购东营佛思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而从银行借入并购贷款以及法国子公司Revitacare延长经营借款将短期借款转至长期借款所致。

9、租赁负债

本项目是由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租入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确认的租赁负债所致。

10、递延收益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29.26%,主要系本期新增待分摊的政府补助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度
股本48,000.0048,000.00
资本公积345,152.8611,761.64356,914.50
盈余公积15,403.429,977.4525,380.87
少数股东权益-162.03506.79344.76
未分配利润93,420.5648,576.00141,996.56

2021年股东权益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资本公积

本年资本公积增加11,761.64万元,主要系本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算本期应分摊股权激励费用影响所致;

2、盈余公积

本年盈余公积增加9,977.45万元,主要系本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9,977.45万元。

3、少数股东权益

本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506.79 万元,主要系新设非全资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增加所致。

4、未分配利润

本年未分配利润增加48,576.00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1)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3.45万元;(2)提取盈余公积导致本年未分配利润减少9,977.45万元;(3)本年度分配股利19,680.00万元。

(四)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差额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494,777.38263,273.40231,503.9887.93
营业成本108,525.2348,947.0059,578.23121.72
销售费用243,617.46109,927.24133,690.22121.62
管理费用30,298.9516,178.3514,120.6087.28
研发费用28,433.8014,115.7814,318.02101.43
财务费用-49.47-51.151.68-3.29

2021年公司经营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较上年度增加87.93%,主要系公司主要原因系功能性护肤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约146.57%,原料业务及医疗终端业务同比稳健增长。功能性护肤品业务方面,科技力对产品力的支撑深入推进,产品创新能力持续彰显,报告期内推出较多新产品;老用户复购贡献增加,四大品牌均形成大单品矩阵;国民品牌建设颇具成效,品牌力得到明显提升。原料业务同比增长约28.62%,增速比去年有较大提升,主要原因系医药级、化妆品级原料稳步增长的同时,食品级原料和其他原料获得较大幅增长。

2、营业成本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 121.72%,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的金额亦相应增长以及根据准则规定将销售相关运费、出口运保费及佣金等从销售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导致。

3、销售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21.61%,主要系公司销售业务发展需要,销售人员增加,销售业绩增长确认的奖金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长。公司大力开拓终端产品线上销售渠道,线上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线上推广费用大幅增加。为提升品牌知名度,打造国民品牌,加大公司整体形象及品牌推广力度,导致广告宣传费增加。

4、管理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87.28%,主要系管理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以及因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会议费、差旅费等运营费用有

所增加。

5、研发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增加101.43%,主要系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长,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以及研发项目增加导致研发用材料投入、和外部单位合作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

本项目较上年减少3.29%,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 年度2020 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605.9670,512.0780.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986.45-133,130.82-25.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35.59-15,993.71-55.39

2021 年公司现金流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0.97%,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货款回款相应增加,同时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变动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年新增银行借款1.74亿元所致。

(六)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24.01%,每股收益增长20.74%,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78.06%。总体来看,公司负债水平合理并且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形成了公司较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盈利水平较高。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34,573.48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97,745,285.9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99,774,528.60元后,2021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613,737,655.12元。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且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为1,085,277股,并已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流通,归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81,085,2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5,731,785.73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及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1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自IPO开始即为公司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1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批准继续执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以下简称“《薪酬制度(2020年修订)》”)。根据《薪酬制度(2020年修订)》规定:

1、内部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它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4、外部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薪酬制度(2020年修订)》与公司经营现状及目前市场水平相匹配,提请继续执行《薪酬制度(2020年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1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七 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请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10日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后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了有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董事监事薪酬、募投项目规划及实施进度调整、监事候选人资格、选举监事会主席等事项。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相关事项监督检查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规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因公司经营需要、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行为,履行了法定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了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实施内幕信息保密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有效防范了内幕信息的泄露,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泄露、利用内幕信息的行为。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

继续勤勉履责,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可按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1名激励对象涉及的1,085,277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报告文号为: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13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3月16日止,公司实收资本由480,000,000元变更为481,085,277元,相应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2年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修订版章程指引”),根据修订版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版公司章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及修订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修订版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章程自修订版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及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3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九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修订版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附件。本次修订的议事规则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在前述议事规则生效后自动废止。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3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修订版章程指引”)及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附件。本次修订的议事规则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在前述议事规则生效后自动废止。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3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修订版章程指引”)及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拟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附件。本次修订的议事规则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有效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在前述议事规则生效后自动废止。

以上议案已于2022年3月3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十二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3月5日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赵燕女士、郭学平先生、郭珈均先生、李亦争先生、樊媛女士、邹松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薪酬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下共有6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2.01关于选举赵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2关于选举郭学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3关于选举郭珈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4关于选举李亦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5关于选举樊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6关于选举邹松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3月5日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王颖千女士、陈关亭先生、曹富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关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薪酬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下共有3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3.01关于选举王颖千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2关于选举陈关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3关于选举曹富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3月5日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于静女士、赵长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薪酬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监事候选人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下共有2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4.01关于选举于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4.02关于选举赵长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2021年度,我们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5人,分别为王颖千女士、肖星女士、臧恒昌先生、曹富国先生以及李俊青先生,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颖千女士

王颖千,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2004年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设备信贷处、技术改造信贷处、中长期贷款处、项目信贷处信贷员、副科长、科长;2004年2月至2006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公司业务一部高级客户经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8年7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集团大客户部副高级经理、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3年4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现任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肖星女士

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会计学),博士学历,教育部会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曾先后赴美国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威斯康星大学商学院和台湾东吴大学学习和担任高级访问学者,并当选2011年度富布莱特学者。1997年4月至1999年7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1999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2004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4年1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会计系主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现任理想汽车独立非执行董

事、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心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

董事。臧恒昌先生臧恒昌,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药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博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任山东医科大学卫生化学教研室助教;1990年7月至1991年4月,任山东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研究室助教;1991年5月至2000年7月,任山东医科大学实验药厂厂长、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7年4月,任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2007年4月至今任山东大学药学院研究员。现任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曹富国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学历。1989年8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任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任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中美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PPP治理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李俊青先生

李俊青,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专业,博士学历。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任唐山钢铁集团公司线材厂机械维修管理职位;2003年9月至2005年10月,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2005年12月至今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任教,目前担任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 独立性说明

作为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其中6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3次以通讯方式召开,1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召开4次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出席情况请见下表: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颖千10108004
肖星1088204
臧恒昌1099104
曹富国1099103
李俊青1099104

2、 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各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会议。

3、 会议表决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日常沟通,建立了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为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提交董事会或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在此过程中,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及时回复,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亦能虚心接受、充分沟通,为我们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大力支持。根据公司提供的议案内容,基于我们的专业判断,站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关注了业绩考核基准及

考核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草拟过程、研发人员激励对象的授予原则、授予价的定价原则等相关事项,鉴于股权激励的长期激励效果,建议向对公司有长期影响的核心研发人员倾斜。

2、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接受劳务、租入房产,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4、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公司经综合考虑现有及储备产能释放节奏、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暂不建设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中透明质酸次抛原液、透明质酸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我们认为本次对天津项目进行部分建设规划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其他生产基地的产能情况以及自身终端产品布局的最新规划经审慎论证后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天津项目因设备调试周期略有延长、产线的部分设计建造须按照国家最新标准进行调整升级等原因,预计将于2022年4月前,完成调整升级工作并正式投入生产。我们认为对天津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实施进展,经审慎论证后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将最高不超过7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7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并购重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营佛思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批准公司以人民币2.9亿元(大写:贰亿玖仟万元整)收购破产重整企业东营佛思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思特公司”)100%的股权。2021年4月6日,经佛思特公司管理人申请,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佛思特公司重整程序。公司收购佛思特公司100%股权各项事宜获顺利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公司已确定2021年4月1日为购买日,将佛思特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6、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与2020年相比没有变化,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为结合公司的业绩收入、利润等增长情况及各位高管承担的职责及付出,并与外部同行业对标后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及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分别聘任李亦争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屹女士出任公司副总经理,我们认为李亦争先生及高屹女士具备出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并于2021年7月2日自愿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8、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9、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制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0、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发起人签署了有关股份限售的承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签署了持股及减持意向、规范减持的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签署了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关于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还就避免同业竞争及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做出承诺,2021年度,我们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11、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传递公司的重要信息,可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2、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施。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13、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表所示:

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审计委员会肖星刘爱华、李俊青
战略委员会赵燕张蕾娣、王颖千、臧恒昌、Lim Ling Li(林伶俐)
提名委员会王颖千郭珈均、曹富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颖千赵燕、李俊青

2021年度,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了有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公司发展战略、薪酬制度、高管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等议案,各委员根据各自的经验和专长向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支持。

14、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年,我们将继续尽忠职守,为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管理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颖千、肖星、臧恒昌、曹富国、李俊青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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