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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上海电气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习俊通,58岁,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科、机械系统与振动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大临港智能制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智能制造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总经理。主要从事数字化制造、智能制造技术领域的研究工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技术发明等奖项6项。主要学术兼职包括: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制造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增材制造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智能制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理事、上海市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上海智能制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

徐建新,66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朴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先生于1982年2月起至1997年11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讲师、副教授。于1997年11月起至2014年12月担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总经济师。于2015年1月起至今担任上海朴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徐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持有博士学位,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运宏,45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副所长,前海人寿(上海)研究所所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法律合规事务主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在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刘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持有法学博士学位,为经济学博士后、法学博士后,研究员职称。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我们均出席了2021年度应当亲自出席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公司已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支持,我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访谈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我们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

的各次会议材料,对所审议的各个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对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四十六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2、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五十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协议转让及租赁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3、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五十一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调整2021-2022年度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4、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五十五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所持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80.59%股权的议案。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1、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任职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均审阅并同意了关于提名干频先生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任职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均审阅并同意了关于提名冷伟青女士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任职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均审阅并同意了关于提名刘平先生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薪酬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任职薪酬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均审阅并同意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预案和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批准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额度的议案。

5、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薪酬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任职薪酬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均审阅并同意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实施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

业绩预增公告》,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我们认为,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符合监管要求,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服务内容为:1、公司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咨询;2、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法定审计;3、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4、新制订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培训;5、海外业务税务风险评估咨询;6、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创新商业模式会计处理咨询。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充分考虑了日常中小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中小股东可以就相关讨论事项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7178元(含税),预计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127,375千元, 约为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175千元的30%。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

局的要求,对控股股东及公司的承诺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就具体情况进行了披露。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了4个定期报告、105个临时公告,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刊登了175个公告文件。

2021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会议、9次审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2次薪酬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

的进展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维护了公司整理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公司内控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习 俊 通 徐 建 新 刘 运 宏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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