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的有关规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地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无违规担保问题。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包括:1、以前年度已经审批但尚未执行完毕的担保人民币390,021万元;2、2021年新增借款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人民币3,002,574万元,其中:(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82,850万元;(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19,674万元;(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50万元。(4)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148,160万元,包括:
A、财务公司预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人民币715,100万元;B、财务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人民币430,060万元;C、财务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2021年新增借款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1、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4,072万元;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24,515万元,按公司对担保人持股比例计算,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9,264万元;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604万元,按公司对担保人持股比例计算,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95万元。4、财务公司保函余额为人民币212,214万元,其中:
A、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人民币23,869万元;B、财务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人民币188,345万元;C、财务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人民币0元。
报告期内,上述被担保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均得到有序开展。我们将督促公司管理层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习 俊 通 徐 建 新 刘 运 宏
日期: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