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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2-01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9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泽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吕随启先生因疫情以视频方式参加了现场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023,685.23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14,984,710.83元,基本每股收益-0.176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40,981,931.29元, 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479,991,161.0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973,092.35元。鉴于公司2021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且考虑2022年公司矿井技改项目继续实施因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2-012号公告)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发挥了关联各方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规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在规定时间内,以货币资金方式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进行了全额清偿。

同时,为确保后续关联交易的合规有序,公司与控股股东对《综合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完善;制订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内控防火墙。并针对煤炭销售管理,修订下发了《2021年煤款清收专项奖惩办法》《煤炭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强化流程管控,细化考核细则,明确考核目标,加强应收账款考核力度,缩短回款周期,防范了公司经营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财务审计报酬为50万元人民币/年,

内控审计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年。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 2022-013号公告)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分别向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中原银行郑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分行、交通银行郑州分行、郑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融资租赁、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保理以及其他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借贷资金或承担担保责任的授信业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第一、四、五、六、九、十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十三、备查资料

(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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