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8,824,490.08元。经董事会决议,2021年年度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726,826,37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254,389,230.9元人民币, 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计218,047,912股。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亿元,公司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254,389,230.9元,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33.6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在保障投资者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