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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8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2-047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4月1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00,627,833.6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9,744,239.56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52,446,286.19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50,878,011.88元,其他资本公积为1,568,274.3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2,476,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5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5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928,500元,转增20,619,00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4、公司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三)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2),公司承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承诺内容。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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