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20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