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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8

公告编号:2022-014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82人

2021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94,647.4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68,805.15万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6,783.51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8家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G-81制造业
H-01批发和零食业
J-01房地产业
C-81制造业
C-76制造业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6制造业
C-38制造业
C-34制造业
C-35制造业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4,595.08万元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260.3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公告编号:2022-01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胡永波,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负责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审计工作14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佳勇,曾负责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审计工作8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刘忠新,从事审计工作近30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永波和潘佳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忠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年审计收费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上期(2021)年审计收费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永波和潘佳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忠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经2022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已经2022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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