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孙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及《关于孙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裁定受理对孙公司萍乡星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星珠”)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萍乡星珠管理人。2022年4月15日,公司收到萍乡中院发来的(2022)赣03破3号《复函》,萍乡星珠管理人向萍乡中院提交了《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萍乡星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的报告》,萍乡中院同意萍乡星珠继续营业。
萍乡星珠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萍乡星珠将被宣告破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