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037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及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2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审计机构对照函件展开逐项核查工作,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1关于公司的货币资金。年报显示,截止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8.43 亿元,其中受限资金7.41 亿元,包括票据保证金6.28亿元,质押的定期存单1亿元。以报告期期末的应付票据余额计,票据保证金占比达60.56%,高于去年同期水平。请公司:(1)结合票据保证金形成背景、银行授信、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质押票据保证金占比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2)具体说明存单质押的形成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时间、金融机构、融资金额及期限、质押担保的对象及其股权结构,并说明该对象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前期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说明】
一、结合票据保证金形成背景、银行授信、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质押票据保证金占比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
(一)公司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质押及存单质押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质押及存单质押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应付票据 (1) | 票据保证金 (2) | 票据质押 (3) | 存单质押 (4) | 保证金及 质押占比 (5)=((2)+(3)+(4))/(1) | 应付票据 (1) | 票据保证金 (2) | 票据质押 (3) | 存单质押 (4) | 保证金及 质押占比 (5)=((2)+(3)+(4))/(1) | |
贸易类票据保证金 | 18,081.66 | 10,195.83 | - | - | 56.39% | 16,052.60 | 5,340.45 | - | 33.27% | |
募集资金票据保证金 | 45,660.16 | 45,660.16 | - | - | 100.00% | 27,633.71 | 27,633.71 | - | 100.00% | |
票据质押及保证金 | 36,867.91 | 6,945.88 | 37,347.87 | - | 120.14% | 27,670.81 | 11,113.77 | 25,050.67 | - | 130.70% |
存单质押 | 3,088.53 | - | - | 10,000.00 | 323.78% | - | - | - | - | |
合计 | 103,698.26 | 62,801.87 | 37,347.87 | 10,000.00 | 106.22% | 71,357.13 | 44,087.93 | 25,050.67 | - | 96.89%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部分货款及工程款通过承兑汇票支付,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系根据与不同银行约定的情况执行,贸易类票据保证金比例通常为15%~30%(上述表格中贸易类票据保证金总额占应付票据余额的比例高于30%主要系集团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以票据结算,应付票据余额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所致),募集资金票据保证金比例为100%。截至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103,698.26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金额62,801.87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金额占期末应付票据的比例为60.56%。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71,357.1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金额44,087.9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占期末应付票据的比例为61.78%。2021年末票据保证金比例与2020年末相比波动不大。
2021年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定期存单质押金额72,801.87万元,与2020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金额44,087.93万元相比,增加28,713.94万元,增幅65.13%,主要系募集资金票据保证金增加18,026.45万元以及定期存单质押10,000.00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1)贸易类票据保证金
公司日常货款与银行约定的票据保证金比例通常为15~30%(上述表格中贸易类票据保证金总额占应付票据余额的比例高于30%主要系集团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以票据结算,应付票据余额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所致),授信银行主要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公司根据承兑协议的约定,于承兑前按照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及相应的比例缴存保证金。2021年末公司合并抵消前应付银行承兑汇票38,397.66万元,票据保证金总额占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比例为26.55%。2020年末公司合并抵消前应付银行承兑汇票16,174.60万元,票据保证金总额占应付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比例为33.02%。
(2)募集资金票据保证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1,45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450,000,000.00元,期限6年;2021年1月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0.25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4,545,1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7元,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6.79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将对应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并以100%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以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开具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并支付给相关材料、工程及设备供应商等。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到期后,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支付到期且需要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保证金产生利息收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支付方式的转变,增加了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具有合理性。
上述募集资金支付方式的转变,公司履行了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100%票据保证金对应的应付票据余额为45,660.16万元,与2020年末相比增长65.23%,合作银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
(3)票据质押及票据保证金
票据质押及票据保证金主要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担保,如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早于对应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公司委托银行办理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并委托银行将汇票汇款转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票据质押及票据保证金对应的应付票据余额36,867.91万元,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质押金额37,347.87万元,票据保证金金额6,945.88万元,票据质押及保证金占应付票据的比例为
120.14%。
(4)定期存单质押
大额存单质押系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工程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的应付票据金额为3,088.53万元,质押的定期存单面值为10,000.00万元。详见本题回复“二、具体说明存单质押的形成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时间、金融机构、融资金额及期限、质押担保的对象及其股权结构,并说明该对象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前期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二)票据保证金及质押情况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应付票据 | 保证金 | 票据质押 | 存单质押 | 应付票据 | 保证金 | 票据质押 | 存单质押 | |
信义光能 | 60,010.70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32,115.64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亚玛顿 | 42,721.02 | 19,292.30 | 6,127.35 | - | 35,826.89 | 29,354.72 | 9,280.40 | - |
福莱特 | 103,698.26 | 62,801.87 | 37,347.87 | 10,000.00 | 71,357.13 | 44,087.93 | 25,050.67 | - |
从上表可见,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质押及存单质押合计金额占各期末应付票据的比例分别为96.89%、106.22%,亚玛顿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票据质押合计金额占比分别为107.84%、59.50%。公司票据保证金及票据质押情况处于同行业可比范围内。
二、具体说明存单质押的形成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时间、金融机构、融资金额及期限、质押担保的对象及其股权结构,并说明该对象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前期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璃”)于2021年10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凤阳支
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双方约定工行凤阳支行对安福玻璃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开立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承兑。安福玻璃以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均用于支付工程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质押对象 | 定期存单本金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安福玻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 5,000.00 | 2021年1月26日 | 2024年1月26日 |
安福玻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 5,000.00 | 2021年3月16日 | 2024年3月16日 |
合计 | 10,000.00 |
安福玻璃于2021年10月14日通过了《关于同意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司股东决议》,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对融资活动执行了内部决策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公司存单质押系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以其定期存单质押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不存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利益安排。
【会计师说明】
会计师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与福莱特集团管理层、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应付票据及票据保证金变动的原因,获取应付票据台账、票据保证金明细、承兑保证金协议,检查账面票据保证金缴存比例与协议约定是否相符;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计算银行承兑保证金的比例,询问管理层银行承兑保证金比例的差异原因;询问福莱特集团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定期存单质押的业务背景,并通过银行函证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定期存单质押的情形及相关应付票据的主要内容;了解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并对年末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会计师认为,上述公司说明中应付票据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变动原因、定期存单质押的原因与我们在上述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问题2:
关于流动资产。年报显示,公司存货的期末金额为 22.76 亿元,同比增长
374.86%。其中,四季度增长9.91 亿元。预付账款期末余额6.92 亿元,同比增长90.6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9.4 亿元,同比增长71.87%。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末存货的具体构成,及其量价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预付账款、应收类款项前十大收款方名称及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及形成背景、及对应的账龄和贴现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说明】
一、结合报告期末存货的具体构成,及其量价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末存货的具体构成及量价变动情况
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情况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变动金额 | 变动率 | |
原材料 | 118,917.92 | 52.24% | 21,197.88 | 44.22% | 97,720.04 | 460.99% |
低值易耗品 | 17,795.31 | 7.82% | 8,261.79 | 17.23% | 9,533.52 | 115.39% |
在产品 | 6,085.65 | 2.67% | 4,825.55 | 10.07% | 1,260.10 | 26.11% |
产成品 | 84,848.08 | 37.27% | 13,654.30 | 28.48% | 71,193.78 | 521.40% |
合计 | 227,646.95 | 100.00% | 47,939.52 | 100.00% | 179,707.43 | 374.86% |
从上表可见,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227,646.95万元,与2020年末相比增加179,707.43万元,增幅374.86%,主要系:原材料增加97,720.04万元、产成品增加71,193.78万元。公司原材料主要由石英砂及石英岩矿石、纯碱、燃料等构成,产成品主要由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及浮法玻璃构成。公司生产经营及原材料、产成品等不存在季节性波动,本着“以产定购和战略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且根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双方合作关系等因素,按月根据主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疫情反复、运输周期等因素调整采购策略。具体分析如下:
(1)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相应增长
近年来,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积极布局产能扩张,强化规模效应的竞争优势,巩固市场地位,陆续建设投产了多条光伏玻璃生产线。2020年年
底及2021年上半年公司位于越南海防的光伏玻璃生产基地两座日熔化量1,000吨的光伏玻璃窑炉陆续进入试运行阶段,2021年公司位于安徽凤阳的光伏玻璃生产基地四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玻璃窑炉陆续进入试运行阶段。此外,公司位于浙江嘉兴、安徽凤阳的光伏玻璃生产基地将持续投入建设,未来公司的产销规模将进一步提升。截至2020年末公司光伏玻璃产能为日熔化量6400吨/天,2021年随着越南、安徽光伏玻璃生产线的陆续投产,2021年公司新增光伏玻璃产能为日熔化量5800吨/天,占原日熔化量的90.63%。2022年1季度公司位于浙江嘉兴的两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玻璃窑炉陆续进入试运行阶段。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原材料的储备及产成品的库存金额相应增长。
(2)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适当提高了原材料的储备
公司原材料主要由石英砂及石英岩矿石、纯碱、燃料构成,2021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及燃料动力价格呈现不同幅度的上涨,2021年末石英砂期末单价上涨10%左右,纯碱期末单价上涨66%左右,燃料期末单价上涨70%左右,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得期末存货余额有所增加。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原材料的市场行情和价格走势,适当提高了对原材料的储备。2021年末公司主要原材料与年初相比变动情况为:石英砂及石英岩矿石增长705.81%,纯碱增长219.18%,燃料增长218.02%。
此外,2021年四季度光伏行业因上游部分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下游光伏组件开工率降低,从而阶段性影响了光伏玻璃的需求。综合公司产销规模扩张及下游光伏组件开工率降低的影响,公司2021年末产成品账面价值84,848.08万元,与2020年末相比增加71,193.78万元,增幅521.40%。公司2021年末的产成品有所增加,但均已于2022年1季度实现销售。
(二)公司存货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存货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额 | 变动率 |
信义光能 | 167,225.20 | 61,291.79 | 105,933.41 | 172.83% |
亚玛顿 | 25,157.02 | 12,971.79 | 12,185.23 | 93.94% |
福莱特 | 227,646.95 | 47,939.52 | 179,707.43 | 374.86%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披露报告;信义光能披露金额的单位为千港元,上表数据以各年末人民币兑港币汇率进行了折算。
从上表可见,公司存货增长的趋势与信义光能、亚玛顿的变动趋势相符,均呈快速上涨的趋势。如前所述,2021年公司新增光伏玻璃产能为日熔化量5800吨/天,占原日熔化量的90.63%,因公司产能扩张规模较大,存货增幅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高,公司存货的构成及其变动情况与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披露预付账款、应收类款项前十大收款方名称及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及形成背景、及对应的账龄和贴现情况等
(一)公司预付账款前十大供应商名称及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形成背景、及对应的账龄情况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是预付燃料、纯碱、石英砂、石英岩矿石等原材料及辅料的采购款,公司与预付对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同一供应商应付预付抵消后预付前十名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款项性质 | 金额(万元)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 账龄 |
第一名 | 石英砂 | 28,652.98 | 否 | 1年以内 |
第二名 | 石英岩矿石 | 6,732.83 | 否 | 1年以内 |
第三名 | 燃料 | 5,983.79 | 否 | 1年以内 |
第四名 | 纯碱 | 2,427.04 | 否 | 1年以内 |
第五名 | 燃料 | 2,047.56 | 否 | 1年以内 |
第六名 | 石英砂 | 1,738.34 | 否 | 1年以内 |
第七名 | 纯碱 | 1,549.37 | 否 | 1年以内 |
第八名 | 燃料 | 1,302.58 | 否 | 1年以内 |
第九名 | 纯碱 | 1,297.92 | 否 | 1年以内 |
第十名 | 工程款 | 705.92 | 否 | 1年以内 |
合计 | 52,438.33 |
注:为保障公司商业信息安全,上述预付前十名对象未披露具体名称。
公司2021年末预付账款的增长主要系石英砂、石英岩矿石的预付采购款增幅较大所致。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积极布局产能扩张,陆续建设投产了多条光伏玻璃生产线,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光伏玻璃原片产量从2020年的154.62万吨增长至2021年的259.24万吨,为保障扩产后的顺利生产,稳定、持续的原材料供应尤为重要,因此公司进行了原材料战略储备,而石英砂、
石英岩矿石主要以预付的模式结算,因此公司通过预付账款的形式提前锁定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使得2021年末预付账款增幅较大。
(二)公司应收类款项前十大收款方名称及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形成背景及对应的账龄和贴现情况等公司应收类款项主要系应收票据(包括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类前十大情况如下:
名称 | 款项性质 | 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及应收账款原值(万元)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 账龄 |
第一名 | 销售货款 | 52,985.00 | 否 | 1年以内 |
第二名 | 销售货款 | 20,884.29 | 否 | 1年以内 |
第三名 | 销售货款 | 18,747.52 | 否 | 1年以内 |
第四名 | 销售货款 | 18,496.58 | 否 | 1年以内 |
第五名 | 销售货款 | 17,780.91 | 否 | 1年以内 |
第六名 | 销售货款 | 12,472.78 | 否 | 1年以内 |
第七名 | 销售货款 | 11,776.67 | 否 | 1年以内 |
第八名 | 销售货款 | 10,703.86 | 否 | 1年以内 |
第九名 | 销售货款 | 7,222.40 | 否 | 1年以内 |
第十名 | 销售货款 | 4,687.18 | 否 | 1年以内 |
合计 | 175,757.19 |
注:为保障公司商业信息安全,上述应收类前十名对象未披露具体名称。
公司年末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包括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年末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6,790,000.00 |
综上所述,公司与预付款项及应收类款项前十名对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项均为预付原材料及辅料的采购款,应收票据(包括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均为销售货款,公司预付款项及应收类款项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
【会计师说明】
会计师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与福莱特集团管理层、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存货、预付款项、应收类款项变动的原因,获取存货明细及往来明细,对存货、应收票据(包括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执行盘点程序,盘点结果未见重大异常,对应收账款、预付款项选择样本函证往来余额,函证结
果未见重大异常;获取公司石英岩矿石采购协议,询问管理层石英岩矿石的清运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存货的变动情况,询问管理层差异原因;检查公司说明中预付款项、应收类款项前十名对象的披露是否与相关往来明细相符。会计师认为,上述公司说明中存货的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与我们在上述核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公司预付账款、应收类款项前十名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9.18%和30.15%,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8亿元,同比减少65.92%。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由2020年的16.67亿元增至48.72亿元。分季度看,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为平稳,2021年三、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98亿元和14.8亿元,波动较大。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公司销售及采购信用政策、主要采购的具体商品和劳务的情况、实际账期等变化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性现金与营收和利润的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2)量化分析2021年三季度、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结合报告期公司销售及采购信用政策、主要采购的具体商品和劳务的情况、实际账期等变化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性现金与营收和利润的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2021年度,受益于光伏终端需求持续向好以及双玻组件渗透率提高带来玻璃需求量提升,公司新建光伏玻璃产能逐步投产。新建产能试运行后3个月为产能爬坡期,期间形成的销售收入较达产后低,而同期原材料和能源动力需要持续正常投入。由于公司销售的信用账期明显长于采购的信用账期,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增长幅度超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增长幅度。同时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原材料的储备及产成品的库存金额相应增长,导致了经营活动现金流流出增加。另一方面,2021年度,受国内外疫情反复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纯碱、燃料和石英砂等出现不同程度涨价和缺货情况,为保证原
材料供应同时增加议价能力,增加了预付款支付的比例。以上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与营收和净利润的变动幅度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具体分析说明如下:
1. 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光伏玻璃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2021年公司光伏玻璃销售收入占比
81.73%。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产品类型以及客户的财务状况、采购规模、历史回款信用状况等因素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政策。分产品大类来看,光伏玻璃的客户信用账期一般在60-90天之间;浮法玻璃客户主要以款到发货形式为主;工程玻璃客户信用政策一般为90天回款期加一定比例的质保金,家居玻璃客户信用政策通常为结算后45天左右。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框架合同、销售订单关于信用期的约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0年和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2及6.99,在经营业绩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总体保持较高水平且呈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控制情况整体较为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主要客户信用期较为匹配。
2、公司采购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燃料动力为纯碱、石英砂和燃料、天然气、电等。公司与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本着“以产定购和战略储备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公司对供应商的信用账期主要为预付款或月结30-60天。公司会根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双方合作关系等因素确定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并按月根据相应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紧张程度调整采用预付款和月结款(月结30-60天付款)比例。2021年度,受国内外疫情反复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纯碱、燃料和石英砂等出现不同程度涨价和部分时间缺货情况,为保证原材料供应安全库存同时增加议价能力,公司对纯碱、石英砂、燃料的采购增加了预付款支付的比例,导致了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2021年公司对上述原材料预付款金额为225,342.30万元,较2020年度83,585.38万元增加141,756.91万元,增幅169.10%。
3、公司新建光伏玻璃产能投产情况
2020年末,公司在产光伏玻璃产能为日熔化量6400吨/天。2021年,公司新投产光伏玻璃产能合计日熔化量5800吨/天,涨幅90.63%。新建产能试运行后3个月为产能爬坡期,期间形成销售收入较少,但原材料及燃料动力按正常数量投入。同时公司光伏玻璃的销售信用账期一般为60-90天,而主要原材料及燃料能源的采购信用账期一般为预付或结算30天以内,销售信用账期明显长于采购的信用账期。因此上述新产能的陆续投产导致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增长幅度超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增长幅度。同时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原材料的储备及产成品的库存金额相应增长,2021年期末存货227,646.95万元,较2020年末存货47,939.52万元增加179,707.43万元,增幅374.89%。
公司选择了同行业上市公司亚玛顿和信义光能进行比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公司 | 亚玛顿 | 信义光能(港币) |
营业收入 | 871,322.81 | 203,198.27 | 1,606,465.50 |
净利润 | 211,991.93 | 5,669.79 | 558,111.10 |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 57,972.89 | -14,347.64 | 362,880.00 |
经上表对比,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差异情况基本与可比上市公司一致,符合行业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不匹配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公司新增在建产能的投产、原材料的储备及产成品的库存金额相应增长以及部分原材料及燃料动力采购增加预付款比例所致,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相符。同时,通过对比可比上市公司情况,与行业情况相符。
二、量化分析2021年三季度、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分别为78,526.49万元、310,574.36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分别为208,284.58万元、162,558.5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29,758.09万元、148,015.7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所致。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括直接现金收款、承兑到期进账及票据贴现进账。一方面,受到发货时间、结算时点、客户回款时点以及海内外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客户在第四季度付款增加,导致了第四季度直接现金收款以及承兑到期进账金额大幅增加。第四季度直接现金收款以及承兑到期进账210,365.11万元,较第三季度68,824.12万元增加141,540.99万元,增幅205.66%。另一方面,公司根据资金预算计划和日常资金需求情况,在第四季度叙做了较多的票据贴现业务,导致了第四季度票据贴现进账金额大幅增加。第四季度票据贴现进账84,211.20万元,较第三季度1,545.06万元增加82,666.14万元,增幅5350.35%。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包括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公司在当月纳税申报期内,按实际申报情况申请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税务局一般在当月或次月完成退税工作。公司每月申请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金额的变化以及税务局退税资金到位的时间差异导致了第四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大幅增加。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14,470.65万元,较第三季度3,998.24万元,增加10,472.42万元,增幅261,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直接现金付款以及承兑票据到期支付。第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纯碱、燃料和石英砂等出现不同程度涨价和缺货情况。为保证原材料供应,公司增加了相应原材料的采购量同时增加了预付款的比例。第四季度,主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有所缓和同时价格有所回落,公司降低了相应原材料采购预付款的比例。因此第四季度公司直接现金付款以及承兑票据到期的现金131,726.08万元,较第三季度170,333.77万元,减少38,607.69万元,降幅22.67%。
综上所述,2021年第三季度、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相符。
问题4
关于非流动资产。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9.28亿元,较上年大幅增加133.66%,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现金37.69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 21.24亿元。资产端,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0.67亿元,同比去年年底余额增长 58.34%。其中,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增加42.49亿元,转入固定资产减少32.79亿元。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用于抵押借款的金额分别为
1.49亿和17.97亿。此外,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8.67亿元,同比增加43.76%,年报显示,主要为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抵押借款及预付工程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背景、时间、付款对象及其关联关系,并结合行业管理分析大额预付工程款的合理性;(2)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在建项目及其他资产的购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进度、累计投入、预计投产时间及其对应的单位产能投资额等,并结合行业发展和竞争态势,分析公司大幅增加项目建设投入的合理性;(3)补充说明前述“投资支付现金”的具体构成和形成原因。
一、补充披露上述抵押借款及预付工程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背景、时间、付款对象及其关联关系,并结合行业管理分析大额预付工程款的合理性。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一直以来公司与银行均保持良好的授信合作关系。2021年末,公司银行借款合计413,790.95万元,其中抵押借款合计279,270.65万元。公司主要的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较股份银行、城商行及农村合作银行等中小银行相比,借款规模较大,对公司资信要求高同时借款利率较低。公司为满足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增信需求同时争取较低的借款利率,向相应银行提供了部分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用于抵押借款的金额分别约为1.49亿和17.97亿元,对应抵押借款金额合计约为27.93亿元,各银行抵押物和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抵押物-固定资产 | 抵押物-在建工程 | 抵押借款金额 | 期限 | 贷款性质 | 用途 |
中国银行 | 129,004.32 | - | 134,131.40 | 3年内 | 流动资金贷款 | 日常生产经营 |
工商银行 | 40,619.24 | 14,944.99 | 85,700.00 | 3年内 | 流动资金贷款 | 日常生产经营 |
中信银行 | 3,820.17 | - | 39,439.25 | 1年内 | 流动资金贷款 | 日常生产经营 |
进出口银行 | 6,251.26 | - | 20,000.00 | 1年内 | 流动资金贷款 | 日常生产经营 |
合计 | 179,694.99 | 14,944.99 | 279,270.65 |
上述公司抵押借款全部为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日常公司运营对于资金的需求。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行良好的授信合作关系,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核算预付的工程、土地款等款项,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8.67亿元,同比增加43.76%。主要是由于公司嘉兴、安徽等生产基地的投建,公司预付的工程款项增加,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上升。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款项性质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预付工程相关款项 | 78,995.30 | 60,301.41 | 31.00% |
预付投资款 | 7,435.09 | - | - |
购买土地保证金 | 260.00 | - | - |
合计 | 86,690.39 | 60,301.41 | 43.76% |
从上表可见,福莱特最近一年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较大,主要系预付工程相关款项的持续投入所致。2021年度,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以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为出发点,抓住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布局产能扩张,强化规模效应的竞争优势,巩固市场地位。随着嘉兴生产基地、安徽生产基地陆续开工建设,新生产线的投入增加,公司预付工程相关款项呈增长的态势。2021年末,公司预付工程相关款项大幅增加,主要系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12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三期等项目开工建设持续投入增加和购买位于上海房屋作为研发中心及商务中心所致。前十大预付工程相关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对象 | 款项性质 | 账款余额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 交易背景 |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名 | 房屋款 | 18,877.77 | 23.90% | 否 | 是 | 研发和商务中心 |
第二名 | 土地款 | 5,574.00 | 7.06% | 否 | 是 | 光伏玻璃项目 |
第三名 | 钢材款 | 5,550.00 | 7.03% | 否 | 是 | 光伏玻璃项目 |
第四名 | 钢材款 | 5,360.03 | 6.79% | 否 | 是 | 光伏玻璃项目 |
第五名 | 设备款 | 4,200.00 | 5.32% | 否 | 是 | 光伏玻璃项目 |
第六名 | 设备款 | 2,998.00 | 3.80% | 否 | 是 | 光伏玻璃项目 |
第七名 | 设备款 | 2,617.67 | 3.31% | 否 | 是 | 光伏玻璃项目 |
第八名 | 设备款 | 2,173.00 | 2.75% | 否 | 是 | 光伏玻璃项目 |
第九名 | 设备款 | 1,719.31 | 2.18% | 否 | 是 | 光伏玻璃项目 |
第十名 | 设备款 | 1,639.54 | 2.08% | 否 | 是 | 光伏玻璃项目 |
合计 | 50,709.31 | 64.19% |
注:为保障公司商业信息安全,上述前十名对象未披露具体名称。
2021年末公司预付工程相关款项对象除房产开发商和政府单位外,主要为第三方设备和钢材供应商,由于项目相关的钢材和设备采购需要一定的订货周期,公司一般给与供应商合同金额30%左右预付款进行订货。公司与主要预付对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符合行业惯例。综上所述,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积极布局产能扩张,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合理,与公司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和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
二、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在建项目及其他资产的购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进度、累计投入、预计投产时间及其对应的单位产能投资额等,并结合行业发展和竞争态势,分析公司大幅增加项目建设投入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以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为出发点,抓住行业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布局产能扩张,强化规模效应的竞争优势,巩固市场地位。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等扩产项目以及生产线冷修、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持续投入,使得公司在建工程的金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工程预算 | 在建进度 | 本年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 | 投产时间/预计投产时间 |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二期 | 140,523.55 | 98% | 138,364.22 | 138,364.22 | 2021年下半年 |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198,583.78 | 41% | 82,393.40 | 82,393.40 | 2022年上半年 |
12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 224,459.55 | 12% | 27,038.40 | 27,038.40 | 2022年下半年 |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三期项目 | 146,601.18 | 11% | 15,627.94 | 15,627.94 | 2022年上半年 |
光伏二线冷修 | 19,100.00 | 74% | 14,148.14 | 14,219.70 | 2022年上半年 |
年产42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 | 47,042.75 | 36% | 13,148.61 | 16,748.35 | 2022年上半年 |
越南福莱特光伏玻璃生产线 | 150,000.00 | 93% | 6,379.42 | 139,668.76 | 2020年下半年、 2021年上半年 |
越南福莱特码头土建工程 | 28,074.24 | 52% | 14,462.23 | 14,462.23 | 2021年上半年 |
光伏一线冷修项目 | 26,000.00 | 86% | 11,214.52 | 22,263.96 | 2020年下半年 |
年产28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玻璃项目 | 12,000.00 | 87% | 8,800.69 | 10,464.07 | 2021年下半年 |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 145,945.95 | 80% | 83,208.25 | 117,208.83 | 2021年上半年 |
合计 | 1,138,331.00 | 414,785.82 | 598,459.86 |
公司新建项目中光伏组件盖板项目总投资额1,006,114.01万元,合计新增产能480万吨/天,单位产能投资额约为2096元/吨;光伏背板玻璃项目总投资额59,042.75万元,合计新增产能7000万平方米,单位产能投资额约为1054元/吨。公司大幅增加项目建设投入的合理性分析:
(一)突破产能瓶颈,巩固行业地位
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长远布局、合理规划”的发展战略,紧紧抓住下游行业的市场发展机遇,全面整合公司优势资源,不断加强公司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在新的行业环境下,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光伏玻璃供应商,产品获得客户一致认可,客户订单需求不断增加,产销规模稳步扩大,现有产品线的产能利用率
已经趋于饱和,光伏玻璃原片产能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玻璃窑炉基本上实现24小时满负荷生产,产销率始终维持高位,如果不大幅增加项目建设投入,随着我国对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的进一步利用,光伏玻璃市场对低成本、高品质、大规模产能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将错过良好的发展机遇,严重影响公司市场份额的提升,进而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缓解产能瓶颈,提高供货能力,进一步扩大生产线建设是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大幅度提升公司供货能力,显著提高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突破产能瓶颈,增加光伏玻璃成品产量,巩固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快速形成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新增产能系对行业内落后产能的替代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发布的《通知》要求,以及行业协会以“提质增效”为目的,要求装备落后、高能耗、环保排放不达标、超设计能力拉引以牺牲质量为代价的企业“减产、限产”等相关精神,老工艺、低效率和高成本的产品作为落后产能将被逐渐淘汰,而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领先、高效率的光伏产品,受政策引导和鼓励,将会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同时,目前国内光伏玻璃窑炉根据耐火材料质量、熔窖结构、砌筑质量等多方面的综合影响窑龄维持在8-10年左右,后续需要进行冷修技改,否则成品率会下降且能耗会大幅提升。公司窑炉冷修一般为拆除窑炉重新改造,建造时间较长,投资规模较大。近几年公司原有500吨/天、600吨/天光伏玻璃窑炉陆续开始进入冷修阶段,新增募投项目提升的产能一定程度上替代冷修窑炉的产能。
(三)公司的规模优势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份额
光伏玻璃行业的成本优势主要来自于规模优势,单炉规模越大,生产成本越低。具体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降低单吨能耗,大窑炉内部的燃料和温度更稳定,因此所需要的原材料和能耗更少;二是提高成品率,成品率的损失来源包括切边和不良品,其中切边是损失的主要来源,随着单线规模的大幅提升,需切除的废边占比、生产线有效面积覆盖率等指标较原有产能得到了明显优化。因此,光伏玻璃企业唯有持续规模化经营才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目前是行业内少数拥有日熔量千吨级以上生产线的光伏玻璃生产企业,在生产规模、生产效率和生产成本上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本次年产75万吨太
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将在之前投产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配备目前全世界最为先进的光伏玻璃生产线之一,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中国光伏组件技术。未来随着该募投项目产能的持续释放,将进一步巩固甚至放大公司的规模优势,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巩固并提高在光伏玻璃行业的领先地位。
(四)光伏行业“平价上网”时代到来,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在各国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推动下,光伏发电全面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中国、欧洲、美国、日本等传统光伏发电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东南亚、拉丁美洲、中东和非洲等地区光伏发电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在过去的10年里,光伏发电度电成本下降了约90%,从10年前的0.362美元下降到3.9美分,光伏发电目前已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大部分地区实现了“平价上网”,乐观预计未来2-3 年内,光伏发电就将在全球大范围达到或接近常规能源发电成本,“平价上网”时代的开启,将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大幅提升,加速取代传统化石能源,光伏行业发展也将迎来更快发展阶段,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预测,到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到2050年将进一步增加至4,670GW,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受益于光伏行业的高速发展,未来光伏玻璃行业需求亦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
(五)公司积极开拓客户资源,深度满足客户需求,为产能消化提供重要保障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并维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性价比优势,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对光伏玻璃由原来的依赖进口转向国内采购,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经过多年的发展与长期积累,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与一大批全球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如隆基股份、天合光能、韩华集团、晶澳科技等。
(1)在手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玻璃业务与国内行业领先的光伏组件生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光伏玻璃在手订单合计约12,000万平方米,综合考虑熔炉成品率、加工成片率等因素,在手订单覆盖约3个多月公司现有产能,在手订单较为充裕。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玻璃产品需求旺盛,客户认可度较高。
(2)销售长单
除上述在手订单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大型光伏组件企业签订了光伏玻璃长单销售合同,部分主要长单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与隆基股份签订光伏玻璃长单销售合同,履行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销售数量1.62亿平方米,预估合同总金额约42.5亿元人民币(按照卓创周评合同签订期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测算,含税),平均每年6,464万平方米。
2021年2月,公司与隆基股份签订光伏玻璃长单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在原长单销售合同2021年光伏玻璃采购量的基础上增加2,786万平方米,并约定2022年-2023年公司向隆基股份采购46GW光伏组件用光伏玻璃,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公司预计本次补充协议销售光伏玻璃约3.15亿平方米,预计总金额约117亿元人民币(按照卓创周评合同签订期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测算,含税)。
②公司与晶科能源签订光伏玻璃长单销售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计销售3.38亿平方米,预估合同金额约89.08亿元人民币(按照卓创周评合同签订期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测算,含税)。
③公司与东方日升签订光伏玻璃长单销售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计销售2.34亿平方米,预估合同金额约141.96亿元人民币(按照卓创周评合同签订期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测算,含税)。
④公司与晶澳科技签订光伏玻璃长单销售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其中2021年预估销售0.18亿平方米,2022年至2024年需求数量和需求规格分别在每年度第四季度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满足公司销售长单的需求,新建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将为公司充足的在手订单以及销售长单提供坚实的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为全球光伏玻璃行业龙头企业,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新增产能有助于巩固并提高在光伏玻璃行业的领先地位,替代行业内的落后产能。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生产已基本达到满负荷状态,同期产销率较高,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满足公司销售长单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提升产能以满足与日俱增的市场需求。因此,公司大幅增加项目建设投入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说明前述“投资支付现金”的具体构成和形成原因。
2021年度,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募集资金理财支付的现金人民币为205,000.00万元。募集资金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
2021年募集资金理财支付的现金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A股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非公开发行A 股闲置募集资金 | 195,000.00 | 20,000.00 | 0 |
合计 | 205,000.00 | 20,000.00 |
截止2021年末,上述理财产品公司已累计收回185,000.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20,000.00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万元。
问题5
请公司根据《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二十五条(一)项5.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和动力等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原材料 | 275,509.62 | 49.30% |
能源动力 | 186,899.00 | 33.44% |
人工工资、折旧及其他 | 96,466.93 | 17.26% |
合计 | 558,875.55 | 100% |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