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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过讨论研究,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公司重点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涵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各主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事项。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情况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五)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该类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侵犯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行

为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宇宁

2022年 4月 15日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湘希

2022年 4月 15日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忠亮

2022年 4月 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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