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中海庭 | 委托技术开发 | 市场公允价格 | 500.00 | 0 | 9.98 |
电装光庭 | 委托技术开发 | 市场公允价格 | 500.00 | 0 | 0 | |
光昱明晟 | 采购软件产品、委托技术开发 | 市场公允价格 | 800.00 | 0 | 0 | |
小计 | 1,800.00 | 0 | 9.98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 中海庭 | 提供研发服务 | 市场公允价格 | 2,500.00 | 24.73 | 538.23 |
电装光庭 | 出售软件产品、提供研发服务 | 市场公允价格 | 6,000.00 | 974.00 | 3,243.87 | |
光昱明晟 | 提供研发服务 | 市场公允价格 | 1,500.00 | 62.00 | 0 | |
上汽集团 | 提供研发服务 | 市场公允价格 | 6,500.00 | 465.49 | 1,478.06 | |
小计 | 16,500.00 | 1,526.22 | 5,260.16 |
租赁 | 电装光庭 | 提供办公场地租赁 | 市场公允价格 | 300.00 | 7.02 | 0 |
光昱明晟 | 市场公允价格 | 150.00 | 0 | 0 | ||
小计 | 450.00 | 7.02 | 0 | |||
合计 | 18,750.00 | 1,533.24 | 5,270.14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中海庭 | 委托技术开发 | 9.98 | 600.00 | 0.34% | 98.34% | 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尚未上市,未予以披露。 |
小计 | - | 9.98 | 600.00 | 0.34% | 98.34%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 | 中海庭 | 提供研发服务 | 538.23 | 1,000.00 | 1.25% | 46.18% | |
电装光庭 | 出售软件产品、提供研发服务 | 3,243.87 | 4,000.00 | 7.53% | 18.90% | ||
上汽集团 | 提供软件开发劳务 | 1,478.06 | 1,500.00 | 3.43% | 1.46% | ||
小计 | - | 5,260.16 | 6,500.00 | 12.21% | 19.07%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系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导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
三、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一)中海庭
1、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JH08E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祖似杰注册资本: 5,590.8289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号软件园4.1期B6栋1层、9层、10层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地图制作工程;地图数据库和应用工程;空间信息分析;高精度地图测绘和应用;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及其应用;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示范应用;大数据应用技术、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和产品研发;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产品开发;专业测绘采集设备(含测绘车辆)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48.27%股权、光庭信息持有25.04%股权、广州智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6.69%股权,其他股东持有10.00%股权。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0,040.38万元,净资产为17,874.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7,264.36万元,净利润为810.61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中海庭25.04%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担任中海庭董事,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军德先生担任中海庭董事,公司董事吴珩先生担任中海庭董事、公司董事欧阳业恒先生担任中海庭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电装光庭
1、基本情况
名称: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2NHT1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1号车载导航综合设备2栋2层A区
经营范围:车载驾驶舱显示系产品、电子产品及其原材料和构成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动产、不动产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光庭信息持有49.00%股权。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119.17万元,净资产为9,665.7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110.64万元,净利润为-370.37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电装光庭49%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担任电装光庭董事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军德先生担任电装光庭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光昱明晟
1、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三路一号法定代表人:朱敦尧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781871797成立日期:2005年9月29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光昱”)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671.95万元,净资产为235.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745.95万元,净利润为-1,316.39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山东光昱46%股权,光昱明晟为山东光昱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担任山东光昱董事、光昱明晟执行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上汽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法定代表人:陈虹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1,168,346.1365万人民币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132260250X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563号1号楼509室成立日期:1984年04月16日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汽车整车,总成及零部件的销售,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有67.66%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32.34%。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09月30日,总资产为86,570,048.09万元,净资产为32,162,597.70万元,营业收入为18,661,630.15万元,净利润为2,851,786.43万元。
2、关联关系
上汽集团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的母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预计的2022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金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该类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侵犯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 《公
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展翔 赵简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