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8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增减。
2、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变动前后杨斌先生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杨斌先生与施正余先生出具的《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一)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2015年8月,杨斌先生与施正余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但同意继续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81)。
(二)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鉴于:(1)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双方一直未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2)施正余先生现年71岁,年龄较大且已退休;(3)2015年9月,施正余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届满离任后未曾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过任何职务,也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及管理活动。
经与直系亲属商议,施正余先生已无意向与杨斌先生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未来双方也将不再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有鉴于此,双方于2022年4月14日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解除原一致行动关系。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429,054,325,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8,252,012股后的总股本为420,802,313股,以下计算股东持股占公司股份比例时均按照扣除回购股份数计算。本次解除前,杨斌先生与施正余合计持有公司138,293,251股,占公司股本(扣除回购后,下同)的32.86%;本次解除后,杨斌先生与施正余先生持股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杨斌先生和施正余先生持股合并计算 | ||||||
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股) | 间接持股(股) | 合计 | |||
股数 | 占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股本比例 | |
杨斌 | 62,724,777 | 14.91% | 38,974,087 | 9.26% | 101,698,864 | 24.17% |
施正余 | 13,383,646 | 3.18% | 23,210,741 | 5.52% | 36,594,387 | 8.70% |
控制权关系如下: |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杨斌先生和施正余先生持股单独计算 | ||||||
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股) | 间接持股(股) | 合计 | |||
股数 | 占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股本比例 | |
杨斌 | 62,724,777 | 14.91% | 38,974,087 | 9.26% | 101,698,864 | 24.17% |
施正余 | 13,383,646 | 3.18% | 23,210,741 | 5.52% | 36,594,387 | 8.70% |
控制权关系如下: |
注:上表数均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不符、尾差等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杨斌、施正余 | ||||
住所 | 杨斌: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号 施正余: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环城东路***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4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金卡智能 | 股票代码 | 30034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本次解除后杨斌先生、施正余先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 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 详见“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持股情况”,其中杨斌先生直接持股部分中的47,043,583股为高管限售股。 | 详见“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持股情况”,其中杨斌先生直接持股部分中的47,043,583股为高管限售股。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四、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1、自股份改制以来,杨斌先生一直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在杨斌先生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发展,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杨斌先生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日常运营及重大经营事项起主导作用,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行为。一致行动解除后,杨斌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合计24.17%的股份(扣除回购后),系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杨斌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的行为符合股东意愿及真实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个人持股数量的增减。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备查文件
1、《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