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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交易所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8

目 录

一、关于应收账款……………………………………………………第1—4页

二、关于应收款项融资………………………………………………第5—6页

三、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第6—8页

四、关于联营企业会计核算…………………………………………第9—10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天健函〔2022〕56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电器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问询函第三条: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73,049.86万元,较期初增长25.39%,本期计提坏账准备871.67万元,本期因签订债务清偿协议和诉讼等原因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87.67万元。请说明:

(1)结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账龄分布、客户信用风险状况、期后回款情况和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公司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具体情况,包括签订时间、协议主要内容、公司收回账款情况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结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账龄分布、客户信用风险状况、期后回款情况和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 公司2021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种 类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0,786,643.5813.80100,622,213.5299.84164,430.0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29,711,977.0386.2038,951,148.836.19590,760,828.20
合 计730,498,620.61100.00139,573,362.3519.11590,925,258.26

如上表,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包括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系按照账龄组合计提。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分析

(1) 结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客户信用状况、公司产品特征、历年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按组合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政策: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结合公司2021年各账龄的实际回收情况,计算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并据此计算各账龄的预期违约损失率情况如下:

账 龄迁徙率违约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63%1.91%
1-2年92.17%33.85%
2-3年55.10%36.72%
3年以上66.65%66.65%

根据违约损失率计算账龄组合的坏账金额如下:

账龄期末余额违约损失率坏账准备
1年以内583,517,368.701.91%11,121,070.58
1-2年36,008,639.8933.85%12,187,904.07
2-3年5,730,788.6336.72%2,104,591.75
3年以上4,455,179.8166.65%2,969,237.82
小 计629,711,977.034.51%28,382,804.22

(2)同行业公司账龄组合的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中国通号0.50%5.00%10.00%42.25%42.25%42.25%
交大思诺5.00%10.00%20.00%30.00%50.00%100%%
雷伟尔3.00%10.00%20.00%50.00%80.00%100.00%
铁科轨道3.56%15.13%33.19%54.87%100.00%100.00%
平均数3.02%10.03%20.80%44.28%68.06%80.75%
永贵电器公司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如上表,以预期损失模型进行测算,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

2,838.28万元,公司实际计提金额3,895.11万元;与同行业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比较,公司的计提较为充分。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与工业连接器、车载与能源信息连接器等,其中轨道交通与工业连接器的收入为66,420.8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8.97%,该部分客户主要为轨道交通行业如中车旗下的企业,应收账款的总体回款风险较小;公司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大多为车载与能源信息业务形成,受行业总体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中部分客户出现经营恶化、破产等状况,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存在较大的回款风险,公司结合具体客户的回款可能性计提了单项坏账准备。针对该部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采用多种方法催收;同时公司逐渐吸取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教训,在业务开拓过程中寻求优质新能源客户的合作,促进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应收账款回款2.19亿元,该部分占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34.74%。

(二) 公司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具体情况,包括签订时间、协议主要内容、公司收回账款情况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度坏账准备转回或者收回的相关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期初账面余额期初账面坏账准备本期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金额本期核销应收账款金额期末账面余额
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6,760.556,760.55231.776,528.78
山东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6.80256.80112.71144.09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163.98163.98110.0053.98
其他客户3,924.543,890.33474.7062.233,405.79
合 计11,105.8711,071.66929.18116.2110,078.66

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2020年7月,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0)浙0226破9号之二),批准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选择了“现金+股权”的清偿方案。债权本金金额中的10%以现金方式分两期清偿,分别于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一个月内清偿可获分配款项的50%,第七个月清偿剩余50%;本金金额中的 90%转为知豆公司或者重整投资人的股权获得清偿。根据该重组计划,公司于2021年收到了第一期现金清偿金

额231.77万元。

山东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月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1321破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山东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2021年3月山东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草案),根据该草案,债权5万以下部分全额清偿,5万以上部分按50%的比例清偿。根据该草案,公司于2021年收到货款112.71万元。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该公司向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10万元以了结双方的债权债务。公司将剩余应收款进行核销处理。

其他20多家客户,公司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应收账款的回款,包括通过催收、起诉达成和解或诉讼调解书、对方破产清算收回、解除原合同等方式,合计转回坏账准备474.70万元、核销坏账准备62.23万元。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

3.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4.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 查询公司同行业公司的坏账政策及计提比例,并与公司进行比较;

6.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续收回对应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问询函第四条:年报显示,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17,146.16

万元,短期借款为311.77万元,无长期借款。请说明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取得资金的具体用途、融资发生时间、是否归还,应收款项融资与短期借款等科目余额之间的勾稽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应收款项融资取得资金的具体用途、融资发生时间、是否归还,应收款项融资与短期借款等科目余额之间的勾稽关系

1.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17,146.1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项 目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62,134,570.75
应收云信109,327,108.15
合 计171,461,678.90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转让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云信为依托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云链)的一种基于贸易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电子付款承诺函。中企云链根据核心企业(一般为大型央企、国企如中车集团)银行授信情况,向核心企业及其子公司提供云信额度,用于开立云信。根据《云信使用协议》中对于追索权的约定:不可追索:云信流转的,按照债权转让基本原则完成权利变更,已流转的云信由于云信开立方信用风险到期无法兑付时,云信到期时的最终持有人不能基于云信权利向云信流转过程中的各参与方追偿,但可以向云信开立方追偿。根据该条款,公司在将云信进行流转后,不具有追索权,故其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综上,银行承兑汇票和云信产品,结合企业的持有意图,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准则的规定,故在应收款项融资列报。

2. 应收款项融资与短期借款等科目余额之间的勾稽关系

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11.77万元,均系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与短期借款余额不具有相关联性。

公司应收票据科目核算的均系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公司遵照谨慎原则,对于年末已贴现且尚未到期应收票据不终止确认,在短期借款科目列报。

(二)核查程序及结论

1. 获取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相关台账,了解公司的持有意图,并检查托收、背书、贴现情况;

2. 查看中企云链官网平台,查阅云信业务模式的相关资料,向公司了解云信的业务模式,检查公司取得云信产品的出票人信息情况;

3. 抽查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相关凭证,检查期末短期借款形成的相应原始凭证,关注交易是否具有真实背景。

经检查,我们认为,公司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云信产品系公司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进行货款结算的常规方式,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采用托收、背书转让、贴现等形式进行流转或资金回笼,银行承兑汇票和云信产品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问询函第五条: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为43,450.93万元,较期初增加7,174.69万元,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34.44万元,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001.4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066.98万元。请说明:

(1)结合存货的类别、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结合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实现销售情况,说明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结合存货的类别、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预计销售额预计销售费用及税费进一步加工费账面原值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余额本期计提存货跌价金额
原材料1,504.24125.47489.592,534.57889.181,645.39389.86
在产品5.07101.385.0796.311.31
库存商品1,745.94128.883,841.311,617.062,224.25543.27
合 计3,255.25254.35489.596,477.262,511.313,965.95934.44

1. 非专用项目存货

(1) 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

公司日常已建立了存货库龄分析制度,并定期盘查。对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如有相应订单,按订单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对于备货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近期平均销售价格作为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部分产品由于库龄时间较长、已经出现残次毁损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销售,预计只能作为废品处理,公司按照该部分产品作为废品售卖可收取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通常来说,塑料制品基本无回收价值,可收取金额为0,金属制品按照市场上废品回收价格计算;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原材料和在产品

因持有原材料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故选取结存额较大的原材料,在考虑合理的生产及加工成本的基础上作为账面成本,并与对应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作比较,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部分原材料由于库龄时间较长、已经出现残次毁损等原因,无法领用加工成产品销售,预计只能作为废品处理,公司按照该部分产品作为废品售卖可收取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通常来说,塑料制品基本无回收价值,可收取金额为0,金属制品按照市场上废品回收价格计算;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 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和低值易耗品,总体结存金额较小,一般结合存货库龄情况以及物品特性,检查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总体不存在减值迹象。

2. 专用项目存货

新能源汽车板块对应的存货通常为订制件,难以对其他客户销售,以前年度,公司对该部分存货的减值情况已进行单项计提。

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在库的专用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按其作为废料变卖预计可获得的收入计算可变现净值,市场部预计用作废料出售大致能回收账面原值的5%左右,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95%的比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公司的发出商品由于已经存放在客户公司,预计清理所需费用将大于按

废料变卖可取得的收入,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 结合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实现销售情况,说明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公司对部分直接用于出售的的库存商品和部分需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按生产完成后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所确定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存货,按单个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0,014,213.62元,均系随存货生产、销售而转出的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类别轨道与工业转销金额车载与能源信息转销金额军工及其他产品转销金额转销金额合计本期转销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2,412,986.088,270,628.41613,975.8311,297,590.32生产领用对外销售
库存商品4,094,556.143,595,469.581,026,597.578,716,623.30对外销售
合 计6,507,542.2211,866,097.991,640,573.4020,014,213.62

(三) 核查程序及结论

1. 获取公司存货相关说明,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存货变动的原因;

2. 对公司与存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3. 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呆滞情况等;

4. 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可变现净值测试,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 通过检查公司销售清单获取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存货可变现净值测试中的估计售价进行比较,对公司存货跌价测算的准确性进行检查;

6. 通过检查公司呆滞存货的期后销售情况,检查公司呆滞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 结合物料代码等对公司提供的专用定制存货清单进行核实,据此复核相关的存货跌价情况,判断单项计提的合理性;

8.检查期后处置的存货情况,取得并检查相应的销售清单,核对可变现净值的准确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已计提跌价准备系随着存

货的生产、销售而转出。

四、问询函第七条:年报显示,公司将深圳市金立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诚”)、成都永贵东洋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东洋”)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公开信息显示,公司持有金立诚49%股权及永贵东洋51%股权,为金立诚和永贵东洋第一大股东。请结合股东会董事会表决机制以及经营决策权归属等,说明未将金立诚、永贵东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结合股东会董事会表决机制以及经营决策权归属等,说明未将金立诚、永贵东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截至2021年末,公司持有金立诚公司49%股权及永贵东洋公司51%股权,但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系公司未取得上述公司的控制权。

根据金立诚公司章程约定,金立诚公司共8位股东,永贵电器公司持有49%的股份,自然人温立、辛华、姬智功、彭旭、衣清毅、王波、陈绍辉合计持有51%的股份。金立诚公司设董事会,共5名董事,其中公司提名3名董事,章程中未对董事会议案的表决权进行约定,但公司的董事长由自然人股东温立担任,总经理由自然人股东姬智功担任;根据股东会议事规则,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大会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公司股东人数仅占到八分之一,不足半数;表决权占到49%,也不足二分之一,即公司无法决定关于金立诚的最终决议。

永贵东洋系公司和东洋电机制造株式会社合资设立,公司持股比例51%,东洋电机制造株式会社持股49%。根据永贵东洋公司章程规定,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四名,公司和东洋电机制造株式会社分别委派2名董事。设董事长1名,东洋电机制造株式会社委派,设副董事长1名,由公司委派。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重要事项,其中章程变更、修订,合资公司的终止和解散,注册资本的增减,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间的合并,合资公司的分立需由全体董事一致决议。其他重要事项需由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董事的赞成后决议,赞成和不赞成各半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由于股东双方董事人数均未超过半数,无法决定关于永贵东洋的最终决议,因而股东双方共同控制永贵东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用指南,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无法单一控制金立诚和永贵东洋,故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程序及结论

我们获取并查阅了金立诚公司和永贵东洋公司章程,了解章程中对上述公司决策权的约定,分析公司是否对上述公司具有控制权。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未取得上述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林飞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柳龙英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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