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钟彦儒】 | 【唐海燕】 | ||
【鄢志娟】 |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