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董事于2021年8月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李力、徐建军及非独立董事张文勇组成;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郭莉莉、独立董事孔晓燕以及非独立董事张文勇组成,全部成员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任委员由财务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郭莉莉担任。
二、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公司 32 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成员 |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独立董事李力(主任) | 3/3 |
独立董事徐建军 | 3/3 |
董事张文勇 | 4/4 |
独立董事郭莉莉(主任) | 1/1 |
独立董事孔晓燕 | 1/1 |
议案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审议的议案 |
2021年5月17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
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1年6月7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2021年6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1年10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听取了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说明;审议了关于公司三季度报告、报告摘要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执行审计计划,为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二)指导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认真审阅了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未发现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指导内部审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流程,指导编制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报告期,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年报,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为报告能如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发展规划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强化公司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报告期,指导内部审计牵头组织定期识别、更新关联方清单并审核,强化了公司关联交易的日常管控;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对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五)完成外审会计师评价和聘任工作
报告期,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完成了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确认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外审会计师,同时,完成了外审会计师事务所报
酬事项的审议工作。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关联交易管理等职能,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