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0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由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关注函》所提事项和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回复内容尚待完善,以及疫情管控原因,年审会计机构内审工作受到影响。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 年4月20日前完成相关函件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