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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2-051
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予以审阅,达成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41)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其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包括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对董事、高管及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等。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总体情况: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92,294.25万元,总负债318,483.02万元,所有者权益373,811.23万元。

(2)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009.92万元,利润总额43,590.47万元,净利润38,456.08万元。

(3)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47.4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291.4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898.72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313.7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1年度全面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发展周期,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和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工作要求,积极稳健、合理科学地编制了2022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公司管理层预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0亿元,净利润5.00亿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或承诺,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

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同时公司将根据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已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作了《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述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予以审阅,达成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分别表决: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具体方案如下:

9.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0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0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本数),占公司2022年3月31日股本总额的20.47%,未超过3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06 限售期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0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2,928.9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129,522.49120,050.89
210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65,920.8360,944.54
3鸡公岭磷矿新建25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105,594.7271,933.51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5偿还银行贷款80,000.0080,000.00
合计401,038.04352,928.94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0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09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10 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该预案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使用,公司编制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拟定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

2022-04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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