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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2022-014关于拟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8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为371家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除前述情形外,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其他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项目合伙人张福建中国注册会计师28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洁茹中国注册会计师15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强桂英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18年

(1)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福建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19年度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19年度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19-2020年度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19-2020年度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19-2021年度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度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度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度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度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度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度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洁茹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18年度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2020年度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2021年度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2021年度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2021年度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

(3)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强桂英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20年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0年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2021年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19-2021年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1年天津七一二通讯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1年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1年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0年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年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年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年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年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年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年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年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年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021年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8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案表决情况:7表决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

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80万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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