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于春波女士、独立董事耿相铭先生和董事张栋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于春波女士担任。公司在任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1/4/19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2021/4/28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1/6/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1/8/23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1/10/25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立信在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并如期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最终出具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持续关注公司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解决问题、审核审计结果,并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估。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对内部审计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效监督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落实,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支出、收入、
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报情形,能够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就公司的财务报告、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审计关键事项等,与董事会、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确认。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调查与指导,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确保了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执行,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总体工作评价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控制作用,对公司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继续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于春波审计委员会委员:耿相铭、张栋
2022年 4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