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68 公司简称:中国建筑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截至披露日41,940,858,844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人民币2.50元(含
税)现金股息,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数额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20.40%。如在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建筑 | 601668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薛克庆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
电话 | 010-86498888 |
电子信箱 | ir@cscec.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国建筑是我国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全球规模最大的投资建设集团之一,在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勘察设计等领域居行业领先地位。中国建筑位居《财富》“世界500强”2021年榜单第13位,在《财富》“中国500强”排名中连续九年位列前3名,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2020年度“全球最大250家工程承包商”榜单继续位居首位。中国建筑16次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年度考核A级。国际三大评级机构标普、穆迪、惠誉对中国建筑的评级为A/A2/A,展望维持“稳定”,公司继续保持行业内全球最高信用评级。
中国建筑是我国最具实力的投资商之一,主要投资方向为房地产开发、融投资建造、城镇综合建设等领域。公司强化内部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打造“规划设计、投资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四位一体”的商业模式,为城市建设提供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的一揽子服务。中国建筑是世界最大的工程承包商,经营业绩遍布国内及海外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业务范围涉及城市建设的全部领域与项目建设的每个环节,具有综合设计能力、施工能力和土地开发能力,拥有从产品技术研发、勘察设计、地产开发、工程承包、设备制造、资产运营、物业管理等完整的建筑产品产业链条,全国绝大多数的300米以上超高层,众多技术含量高、结构形式复杂的建筑均由中国建筑承建。
房屋建筑工程:中国建筑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具有绝对优势,坚持“高端市场、高端客户、高端项目”的市场营销策略和“低成本竞争、高品质管理”的企业经营策略,通过不断挖掘自身潜力,追求高品质工程,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各种高、大、精、尖、难、特建筑项目全过程一站式综合服务。公司在超高层、大型场馆、工业厂房、办公楼、酒店、医院、学校等细分领域,承建了一大批地标性建筑,代表着我国乃至全球房屋建筑领域的领先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中国建筑立足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与项目投资并举,一方面依靠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在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高铁、特大型桥梁、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城市综合管廊、港口与航道、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机场、核电站等基建领域快速发展,完成了众多经典工程;另一方面,依靠雄厚资本实力,迅速发展成为中国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发展商,在国内先后投资建设了一大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在BT、BOT、PPP等融投资建造模式领域备受信赖。目前,公司与国内多个省(区)直辖市及几十个重点城市,建立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海外,中国建筑基础设施业务也遍布北美、中美、港澳、东南亚、北非、中西非、南非、中东、中亚等区域的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房地产开发与投资:中国建筑旗下拥有中海地产和中建地产两大房地产品牌。中海地产是公司下属中国海外集团房地产业务的品牌统称,品牌价值始终处于中国房地产行业领先地位,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国家战略区域的几十个经济活跃城市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构建了均衡稳健的全国性战略布局,未来中海地产还将致力于成为卓越的国际化不动产开发运营集团,以“转型升级”为基调,加快形成以住宅产品开发为主、优质商业开发运营为辅、教育康养等新兴业务为补充的格局。中建地产是公司各局院地产业务所使用的品牌,主要业务为一、二线城市的中端地产开发,以及三、四线城市地产项目的属地化经营。中国建筑强化内部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致力于实现投资、开发、设计、建造、运营、服务等纵向一体化,凭借卓越的施工技术、先进的地产开发理念和一流的物业服务品质,在房地产业务领域建立了成熟的投资运营及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了独特的产业链竞争优势。
勘察设计:中国建筑是国内最大的建筑设计综合企业集团,勘察设计板块主要由7家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大型勘察设计企业组成,业务覆盖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工程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等诸多领域,在机场、酒店、体育建筑、博览建筑、古建筑、超高层等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并在设计原创、科技创新、标准规范等方面为行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海外经营:中国建筑是中国最早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企业之一,海外工程承包业务涵盖房屋建筑、制造、能源、交通、水利、工业、石化、危险物处理、电讯、排污/垃圾处理等多个领域,探索并成功实施海外地产开发。在项目运作方面,除传统的总承包模式外,公司还积极探索融投资带动总承包、DB、EPC、BOT和PPP等项目运作模式,同时积极尝试跨国并购等资本运作方式,努力推进海外业务的提质增效。公司始终秉承“国际化”的经营理念,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服务沿线国家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增进当地民生福祉,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2,388,249,126 | 2,192,379,494 | 2,192,173,839 | 8.9 | 2,034,451,9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3,900,090 | 300,463,053 | 300,421,431 | 14.5 | 277,197,681 |
营业收入 | 1,891,338,970 | 1,615,050,549 | 1,615,023,327 | 17.1 | 1,419,836,5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407,661 | 44,924,929 | 44,944,250 | 14.4 | 41,881,3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490,347 | 42,666,265 | 42,685,522 | 15.9 | 42,491,5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61,321 | 20,273,615 | 20,271,781 | -29.2 | -34,220,0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3 | 15.53 | 15.54 | 增加0.39个百分点 | 15.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07 | 1.07 | 16.8 | 0.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07 | 1.07 | 16.8 | 0.96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04,730,157 | 531,985,806 | 400,331,605 | 554,291,4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14,174 | 14,628,649 | 12,187,281 | 13,577,5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968,031 | 13,570,348 | 11,997,413 | 12,928,9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781,170 | -3,962,933 | 6,386,180 | 57,719,244 |
说明:公司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06,61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51,38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0 | 23,630,695,997 | 56.3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10,481,249 | 1,459,605,675 | 3.48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1,258,300,898 | 3.0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695,300 | 583,327,120 | 1.3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933,940 | 177,103,003 | 0.42 | 0 | 无 | 0 | 证券投资基金 |
GIC PRIVATE LIMITED | -46,303,133 | 169,417,999 | 0.4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137,642,126 | 0.33 | 0 | 无 | 0 | 证券投资基金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102,923,043 | 133,561,820 | 0.32 | 0 | 无 | 0 | 其他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9,026,300 | 119,026,300 | 0.28 | 0 | 无 | 0 | 证券投资基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战略远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7,265,906 | 107,265,906 | 0.26 | 0 | 无 | 0 | 证券投资基金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8中建MTN001 | 101800894 | 2023/8/17 | 5,000,000 | 4.70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8中建MTN002 | 101800900 | 2023/8/17 | 5,000,000 | 4.70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中建MTN001 | 102000581 | 2023/4/3 | 4,000,000 | 3.29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中建MTN002 | 102000650 | 2023/4/13 | 3,000,000 | 3.10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0中建MTN003 | 102000748 | 2023/4/20 | 3,000,000 | 3.09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正常付息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正常付息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正常付息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正常付息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正常付息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73.2 | 73.7 | -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9,490,347 | 42,666,265 | 15.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1.9 | 23.2 | |
利息保障倍数 | 3.1 | 3.0 | 0.1 |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