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2021年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1年,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全年所召开的股东大会,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2021年公司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整体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共审议了七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2021年1月28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同意公司有关上市事项的审阅报告对外报出及使用的议案》
(二)2021年3月9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同意报出2020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预计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1年5月6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执行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
(四)2021年6月4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五)2021年8月19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2021年9月7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七)2021年10月22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监事2021年度公司运作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执行职务时能够尽职尽责,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2021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
四、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强化内部监督职能,对公司内部体系的运行进行有效监督;
(二)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财务工作,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检查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学习,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工作制度,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方法和方式,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跟进完善公司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
五、结束语
相信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及决策下,公司在2022年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