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刘玉招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刘玉招 | 7 | 7 | 0 | 0 | 否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次数 |
刘玉招 | 4 |
本人没有对2021年公司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决议提出异议的情况
3.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对公司经营、财务活动及相关运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融资方案及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日期 | 审议通过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月23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2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同意报出2020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执行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8月9日 |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9月3日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10月21日 | 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2月26日 |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2月26日 | 1.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6月1日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9日 | 1、《关于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三、年度履职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各议案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就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 发表独立意见 | 相关议案 | 意见类型 |
2021年3月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 1.《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3月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6月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8月19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 同意 |
案》
3、《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案》 3、《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2021年9月7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10月23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事前认可 |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10月25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意见 |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度,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资料准备充分、完整,本人没有对2021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决议提出异议。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认真自查、及时纠正,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思。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成员,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委员会专业水平。
五、培训和学习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玉招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