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激发了全体员工努力拼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决心与干劲,促进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有效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核与监督情况
2021年,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考核与监督。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与监督,认为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领导班子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中付出了应有的贡献并做出了较好的成绩,各位董事及高管均能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各自职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及绩效考核决策程序、薪酬发放程序及发放标准均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 《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规划
1、在加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的监督与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可行的
薪酬及绩效考核标准;进一步加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标准的科学性。
2、继续加强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情况的监督与审核,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和发放标准符合有关规定。
3、适时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征集各类人员对现有薪酬与考核情况的意见,就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合理的改善建议。
4、与董事会下设的其它三个专门委员会协调并进,在现有薪酬及绩效考核标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对高级管理岗位的人才选聘、竞争、激励制度及薪酬及绩效考核标准建立的科学性。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