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度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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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 |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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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2GZAA30036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 关于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奇德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奇德新材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奇德新材2021年度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奇德新材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二十一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598,14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110,652.08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9日审验并出具XYZH/2021GZAA3018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1年度以前,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804,049.4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4,804,049.48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36,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405,328.69元、利息收入1,802,815.81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1,339.52元和账户管理费475.00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31,512,932.5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于2021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 专户余额(元)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 | 15010078801500002755 |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 17,306,471.60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 | 44050167021700001889 |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 279,444.92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 | 39804010010004758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927,016.06 |
合计 | —— | —— | 31,512,932.5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4,804,049.48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6月4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92,914,905.7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984,037.69元,公司置换金额为人民币合计98,898,943.39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1GZAA30237号《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同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136,000,000.00元,未超过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598,14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110,652.08元。2021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4,804,049.48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65,306,602.6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支付发行费用后)的61.2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136,000,000.00元外,募集资金29,306,602.60元与取得的理财收益405,328.69元、利息收入1,802,815.81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1,339.52元和账户管理费475.00元后合计余额31,512,932.58元一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0,110,652.0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804,049.4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804,049.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171,461,352.43 | 171,461,352.43 | 95,273,402.00 | 95,273,402.00 | 55.57% | 2022年09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55,631,784.65 | 55,631,784.65 | 0.00 | 0.00 | 0.00% | 2023年06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3,017,515.00 | 43,017,515.00 | 9,530,647.48 | 9,530,647.48 | 22.16% | 2022年09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0,110,652.08 | 270,110,652.08 | 104,804,049.48 | 104,804,049.48 | 38.80% | 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270,110,652.08 | 270,110,652.08 | 104,804,049.48 | 104,804,049.48 | 38.80% | 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8,898,943.39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598,14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110,652.08元。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4,804,049.48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65,306,602.6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支付发行费用后)的61.2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136,000,000.00元外,募集资金29,306,602.60元与取得的理财收益405,328.69元、利息收入1,802,815.81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1,339.52元和账户管理费475.00元后合计余额31,512,932.58元一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