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经核算,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如下表:
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1 | 饶德生 | 董事长、总经理 | 58.69 |
2 | 陈云峰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4.18 |
3 | 尧贵生 | 董事 | 30.20 |
4 | 黎冰妹 | 董事 | 48.22 |
5 | 赵建青 | 独立董事 | 6.00 |
6 | 饶莉 | 独立董事 | 5.00 |
7 | 刘玉招 | 独立董事 | 5.00 |
8 | 李剑英 | 监事会主席 | 40.53 |
9 | 许树东 | 监事 | 21.35 |
10 | 陈若垠 | 职工监事代表 | 27.84 |
11 | 魏国光 | 财务总监 | 53.06 |
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二、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董事2022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3、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独立董事赵建青津贴为人民币6万/年/人(税前),独立董事饶莉、刘玉招津贴为人民币5万/年/人(税前),按月发放。
4、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或监事因换届、改选、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