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598,14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110,652.08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9日审验并出具XYZH/2021GZAA3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804,049.4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4,804,049.48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36,000,000.00元、取得的理财收益405,328.69元和利息收入1,802,815.81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1,339.52元和账户管理费475.00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31,512,932.5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于2021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 专户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
15010078801500002755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17,306,471.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
44050167021700001889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279,444.9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
398040100100047589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927,016.06
合计 | 31,512,932.5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4,804,049.48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6月4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92,914,905.7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984,037.69元,公司置换金额为人民币合计98,898,943.39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1GZAA30237号《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同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136,000,000.00元,未超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598,14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110,652.08元。2021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4,804,049.48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65,306,602.6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支付发行费用后)的
61.2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136,000,000.00元外,募集资金29,306,602.60元与取得的理财收益405,328.69元和利息收入1,802,815.81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1,339.52元和账户管理
费475.00元后合计余额31,512,932.58元一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27,011.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
额
10,480.40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 |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480.40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 |
项目
否17,146.14
17,146.14
9,527.34
9,527.34 |
55.57%
2022年09月30日
-不适用 否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否
5,563.18 | 5,563.18 | 0.00 | 0.00 | 0.00% | 2023 |
年
月
30 |
日
- |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301.75 | 4,301.75 | 953.06 | 953.06 | 22.16% | 2022 |
年
月
30 |
日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011.07 | 27,011.07 | 10,480.40 | 10,480.40 | 38.80%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27,011.07 | 27,011.07 | 10,480.40 | 10,480.40 | 38.8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换情况
公司于
年
9 |
月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9,889.89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
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
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70.88 |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11.07 |
万元。
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480.4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6,530.6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支付发行费用后)的61.20%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13,600.00万元外,募集资金2,930.66万元与取得的理财收益40.53
息收入
180.28 |
万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
万元和账户管理费
0.05 |
万元后合计余额
万元一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文 斌 杨 娜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