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鹏)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 |
李远鹏 | 8 | 8 | 0 | 0 | 否 |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阅,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对2021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1/1/25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 | 同意 |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 |||
2 | 2021/4/26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1/10/25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1/11/30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1/12/27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进行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本次换届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次换届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协助董事会做好公司内部控制治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充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动态,针对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1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于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规范运作,保护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我将继续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辜负全体股东的期望。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李远鹏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