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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决策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累计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审议议案11项,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客观、全面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会议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议案决议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21年3月29日现场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通过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通讯《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通过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通讯《2021年一季度报》通过
4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5月12日现场《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现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通过
6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0月28日通讯《2021年第三季度报》通过

(二)监督董事会运作及高管履职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列席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41次,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真履行监事会法人治理监督职责。

(三)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障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标准高、质量高,信息披露连续第9年获得深交所最高A级评级。

(四)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3月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层正常履职,监事会与董事会密切配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换届各个工作环节及工作标准、时限要求进行了明确,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监事会人选,并顺利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的三次会议,规范了监事会运行机制,确保了公司法人治

理机构的正常运作。

(五)推动大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为不断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监事会牵头将集团大监督联席扩大会议形成常态化模式,本年度共计召开4次大监督联席会议,研究审议议题8个,进一步强化了监督任务的落实,推动了大监督体系从上到下的覆盖延伸,提高了整体监督效能。二是制定了《振业集团“大监督”兼职监督员工作指引》和《振业集团外派监事工作指引》,提升了监督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六)开展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一是组织开展了集团历史遗留问题、市属国企境外投资廉洁风险、市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项调研,并对调研中发现问题、潜在的风险、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和内容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二是牵头组织了集团相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并顺利的完成了市国资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和有关监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

(七)积极服务公司发展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坚持寓监督于服务的理念,积极服务公司发展。一是抓好对“阳光招采”的监督,通过对招投标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保障集团阳光招采制度的有效落实,2021年集团共招标177项,平均中标下浮率13.25%。二是督促集团各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2021年度,集团全体员工实现了0感染、0疑似。同时,通过听取报告、列席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服务公司发展。本年度监事会参加、列席各类会议共计166次。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在董事会和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政策和市场变化,精准施策,以市场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圆满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9亿元,利润总额7.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2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规模首次突破200亿元关口,达到236.01亿元,较年初增长52.91%,净资产达到81.8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32%。监事会总体评价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公司管理层切实有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履职,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健全,运行有序,并通过信息系统、督察、审计、绩效考核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内控体系的有效贯彻执行,有效防范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监事会对《振业集团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四)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亿元,借款期限三年,公司按照固定利率5.17%支付利息。相关议案已于2021年4月13日、4月29日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列席了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规、交易公允。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挥监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提升监督效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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