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振业A: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1年,公司继续秉承高效、透明、公开、规范的态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扎实有序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重股东回报,持续高比例分红

2021年,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新一阶段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条件、比例和时间间隔,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机制等进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

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3元(含税)。2021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累计派发现金股利260,549,043.88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3%,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90.41%。相关实施公告发布于2021年6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完善法人治理,为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捷渠道公司构建了健全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确保各治理层级职责明确,议事程序规范。

2021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41次董事会,对公司战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定期报告、土地投资、关联借款、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聘任高管、修订公司制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所有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将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对外披露,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重要经营管理情况,对于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均主动与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并征求其专业意见。

2021年,独立董事共出席了41次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审议了所有议案,对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关联借款、选举董事、监事、聘任高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有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1年1月,独立董事对集团棚改公司代建的上洞电厂保障房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项目开发建设及未来棚改代建业务规划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的了解,为其做出客观、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四、平稳换届,进一步保障投资者权益

2021年5月,公司组织开展了集团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同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齐各个专门委员会。新任董监高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运营及资本市场收并购经验,为公司的高效决策提供保障,也更为直接的保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2021年,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及调整,进一步提升了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的规范性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年内,公司共完成了土地投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董监高换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关联借款、修订公司管理制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股东回报规划等各项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累计披露公告73项。公司还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股票交易窗口期管理,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宣传教育,严格杜绝违规股票交易和内幕交易行为。凭借高标准、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公司连续第九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考核A级考评。

六、密切联系投资者,公平对待每一位投资人

公司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一视同仁对待所有投资者,通过与投资者的交流提升公司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为更好地获得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疑解惑,加强与潜在投资者的

沟通,公司建立了包括电话、网络、传真、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在内的全方位、多渠道的沟通方式。2021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问题共71次,日常接听投资者电话百余次,客观准确地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对投资者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并及时做出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积极履行承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本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均承诺要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做好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备案工作,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发生。该承诺事项长期有效,目前履行情况较好。公司及控股股东所作的其他承诺事项均已严格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