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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姚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1年度谨慎、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和议案,并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在2021年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和四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任职后召开的董事会八次、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21年任职期间召开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21年任职期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现场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姚刚8260022

本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出售方舟制药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的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考虑到该交易系历史形成,无法了解交易对手履约能力及保证水平,同时向管理层了解到该调整方案是目前的最佳选择,故现既不同意,也不反对,投弃权票,请公司管理层采取一切措施,抓紧收款,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2021年,本人对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1年6月15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6月22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1年8月18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2021年10月21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资产划转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1年10月28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和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六)2021年12月6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12月31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均为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出售方舟制药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的独立意见为弃权的独立意见,具体原因详见前述“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一)2021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其中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年度报告、会计政策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2021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2021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其中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进行了审核。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任职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并开展了现场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度,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年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姚刚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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