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04.17 |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3、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 |||
4、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7、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05.26 | 1、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06.15 | 1、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06.22 | 1、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8.18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10.21 |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资产划转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资产划转的议案 | |||
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10.28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2.03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2.04本次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05限售期 | |||
2.06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
2.07上市地点 | |||
2.08决议有效期 | |||
2.09募集资金用途 | |||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 |||
8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12.06 | 1、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购买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增资暨资产收购的议案 | |||
9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2.31 |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4、关于调整出售方舟制药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的议案 |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情况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信
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展望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同时,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