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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鸟: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彭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涛先生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2021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2021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应参加董事会9次,亲自出席次数9次,未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谨慎审议每一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依据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发生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1年3月3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的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增加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6)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2021年5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4、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1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经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

报告期内,经审阅公司与吴志泽先生签署的《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认购股份的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做了事前审查,该项交易属于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日常常规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志泽先生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此外,公司不存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其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2021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听取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汇报,公司持续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推广工作,在公司和子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控体系。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投资理财产品、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核查,并持续关注公司运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沟通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并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资格、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进行了审查;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做出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方式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

2、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都积极参与,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培训与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287532432@qq.com

2022年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权益。

独立董事:彭涛

2022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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