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维东先生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9次,亲自出席次数9次,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亦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在出席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发生反对、弃权的情形。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9 | 9 | 0 | 0 | 否 |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本人在履职过程中特别关注以下事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合规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3月31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 | 同意 |
2021年4月2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 | 同意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同意 |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 同意 |
增加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 同意 | ||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 同意 | ||
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同意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 未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 ||
2021年5月1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 同意 |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 同意 | ||
2021年6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 同意 |
2021年8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 未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 ||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事项 | 同意 | ||
2021年10月14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事项 | 同意 |
三、 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1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2021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依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及薪酬发放等进行了审查,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家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战略委员会1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次会议,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见解,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现场考察与持续沟通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告;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等工作进行认真审查和监督。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重点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对内幕知情人管理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幕交易等违反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形。
4、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weidxu@zju.edu.cn2022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认真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徐维东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