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公告
一、坏账核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本次核销应收账款10,712,987.02元,核销其他应收款291,360.59元,共计11,004,347.61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公司已尝试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催收,确实无法回收。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利润无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50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5日